樓上樓下互開“震樓器”鬥氣,鄰居叫苦不迭

來源:新民晚報

因樓上“製造”噪聲,樓下居民買來“震樓器”反擊,深夜整幢樓都被震醒……

更有甚者,樓上樓下鬥氣,彼此不甘示弱,各買“震樓器”隔着樓板對轟,殃及一衆無辜鄰居。

當“震樓器”大行其道,越來越多人用此“戾器”時,真能震出“清靜”嗎?

家住上海虹口區涼城路539弄秀苑小區居民陳女士告訴新民晚報記者,近一年來,她所在的大樓居民幾乎每天是“心驚肉跳”,一到深夜大家就被陣陣敲擊聲驚醒,“咚……咚……咚”。究竟是誰在敲?原來是“震樓器”作祟。

所謂“震樓器”,類似一種小型振動馬達,通過接觸樓板或者牆壁,把晃動無衰減地傳到樓上或牆壁對面,併發出較大的噪聲,甚至會蔓延到整幢樓。家住四樓的陳女士介紹,去年11月,103室居民挨家挨戶敲門“打招呼”,稱他家深受203室的噪聲折磨,之後會使用“震樓器”回擊。

由此,噩夢開始。陳女士講,整幢樓總高六層,每層樓四戶人家,大多是上了年紀的老人。一到晚上11時許,幾乎整棟樓都能聽到類似踩縫紉機似的低頻聲,富有節奏且不間斷鳴響。

全家人被震得耳鳴心悸,整夜睡不好覺,快要崩潰了!

由於休息不足,陳女士的丈夫每天是疲憊不堪“有幾次開車上班時有頭暈和恍惚感”。

三樓的王老伯年過七旬,本就患有高血壓等慢性疾病,現在每天被“震樓器”折騰得身心俱疲。

大家做了20多年鄰居,本來一直都相安無事,不知道爲啥有話不肯好好講,每天都要這樣子“震”啊?

多次協調

仍難解決

據陳女士講述,去年也開過“三所聯動”協調會,當時103室居民承諾不會再用“震樓器”。但好景不長,不久深夜又傳來敲牆聲,且響聲頻率還在不斷變化,時快時慢,有高有低。

“震樓器”不用了,但又換成了橡膠榔錘,通過調整敲擊方向,隨意亂敲,這更讓人頭疼了。

後來,矛盾源頭203室居民搬走,正當鄰居們長舒一口氣,以爲就此“消停”時,敲牆聲仍然“經久不息”,甚至從深夜12點折騰到早上8點多。陳女士忍無可忍之下,找到一樓溝通,但對方丟來一句:

我在自己房間敲,關你什麼事?

儘管居委會、街道、警方多次介入協調,中途也一度偃旗息鼓,但沒過多久一切照舊。

新民晚報記者與秀苑居委會取得聯繫。工作人員坦言,老房樓板隔音效果差,103室居民對樓上鄰居老是發出聲響心存不滿,於是用“震樓器”來“以噪制噪”。爲此,203室居民也採取過一定的降噪措施,後來索性把房子賣了搬離了“是非地”,但沒想到矛盾並未解決。

我們也多次和城管上門協調,希望找到破解問題的方法,但一樓居民一直閉門不見,更不肯承認晚上敲牆。

樓上樓下

你震我震

而在上海普陀區滬太路680弄華陰小區,304室和404室兩戶居民開啓了“震樓器”之戰。三樓住的是一對老年夫婦,老兩口嫌樓上太吵影響休息,於是買來“震樓器”反制;四樓住的是一對年輕夫婦,爲了報復樓下行爲,竟也拿出了“震樓器”反擊。

面對雙方你來我往的“纏鬥”,鄰居們是叫苦不迭。305室房東陳先生“首當其衝”,今年下半年以來,租客時常向他抱怨,樓上樓下互開“震樓器”,實在是影響正常休息。

我聽過租客拍的錄音,類似敲木魚的聲音,雖音量不大,但聽了讓人很鬧心。

陳先生投訴一圈後發現,這類鄰里擾民問題往往因取證難、界定難,更多的以協商調解爲主,但收效甚微。

採訪中,居委會工作人員反饋,他們分別上門進行調解,雙方都承認使用“震樓器”。雖然403室居民百般解釋“沒有製造噪聲,是樓房隔音效果不好”,但三樓的老人還是認定樓上是“故意爲之”,因此雙方“互震”的模式始終無法停止,被無辜殃及的一衆鄰居更是“很受傷”。

銷售使用

皆是違法

記者發現,在不少電商平臺搜索框中輸入“震樓器”並不會得到想要的結果,但只要調整一下搜索關鍵詞,就會跳出不少類似產品,價格在20元至300多元不等,最熱銷的一款銷量近2000個。很多商家規避了“震樓”“噪聲”等關鍵字眼,有的甚至打上了“鄰里友好神器”的標籤。

上海市匯業律師事務所趙秋槿律師表示,“震樓器”的銷售行爲屬於違法。去年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法院相鄰權糾紛案結案後,法院建議電商平臺依法整治通過網絡銷售“震樓器”的行爲。法院發出司法建議指出:

對於出售以非法制造噪聲爲目的“震樓器”等設備的網絡店鋪採取清理、警示、下架、關停等措施;

屏蔽“震樓”“自家不太吵”“反擊”等關鍵詞;

對於有隱性“震樓器”用途的藍牙共振音箱,規範網絡店鋪經營活動,禁止使用暗示、誘導消費者用於非法制造噪聲的廣告語等。

此外,使用“震樓器”違背了公序良俗,侵犯了其他鄰居的相鄰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聲、光輻射、電磁輻射等有害物質。

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梅穎達律師認爲,通過“震樓器”這樣“以噪制噪”的方式解決問題並不可取,市民可通過現在上海市推行的“三所聯動”等方式妥善有效地化解矛盾,必要時可循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文字:季晟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