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梯間襲胸醉女辯:她沒有拒絕 老婆正在車上等着回家
▲段姓男子趁妻子在門外車上等候,他獨自攙扶酒醉女上樓時強吻襲胸。(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臺北段姓男子去年和妻子一起去和朋友歡唱飲酒,席間妻子的女同事喝到爛醉,決定一起搭計程車送女同事回家,但段卻趁着獨自下車扶着女同事上樓,對神志不清的被害人強吻、襲胸,然後把人丟在樓梯間就跑回車上,臺北地檢署調查後,依趁機猥褻罪嫌起訴段男。
起訴指出,段男是在2020年6月29日,和妻子到新北市永和的錢櫃KTV唱歌,一羣人HIGH到隔天凌晨,段男和妻子看被害人以經酒醉不行,夫妻倆一起上計程車送被害人回家,但被害人到了住處仍無法自己走路,段男下車扶被害人上樓,段妻則留在車上。
段男就趁在樓梯間近距離接觸時,強吻被害人,並伸手進到衣服裡觸摸被害人胸部,然後就丟下醉攤的被害人,自己回1樓跳上計程車回家,被害人事後調閱住處監視器後提告,段男仍辯稱當時兩情相悅,被害人沒有拒絕,但因監視器明顯拍到被害人泥醉已達不能抗拒的程度,檢察官認定段男涉嫌趁機猥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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