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3協會:金融機構不得用虛擬貨幣爲產品和服務定價
大陸三協會要求金融機構等不得用虛擬貨幣爲產品和服務定價。(示意圖,shutterstock)
大陸銀行業協會發布《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指出,近期,虛擬貨幣價格暴漲暴跌,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有所反彈,嚴重侵害人民羣衆財產安全,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三協會並要求金融機構等不得用虛擬貨幣爲產品和服務定價。
《公告》指出,虛擬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爲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公告》指出,金融機構等不應展開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及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不應作爲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不應爲虛擬貨幣交易提供資訊仲介和定價服務、不應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相關交易活動,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並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非法發售代幣票券等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