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6部門推新建築「應裝盡裝」太陽能系統 施行重點一次看

陸六部門推動有條件的新建廠房、新建公共建築應裝盡裝太陽能系統。(大陸央視)

據大陸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消息,大陸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能源局、國家數據局等六部門30日發佈《關於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推動有條件的新建廠房、新建公共建築應裝盡裝太陽能系統。

《指導意見》提出,深化建築可再生能源集成應用,把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納入城鎮的規畫、建設、更新和改造。推動城鎮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不斷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力、熱力和燃氣的替代要求。推動既有建築屋頂加裝太陽能系統,推動有條件的新建廠房、新建公共建築應裝盡裝太陽能系統。

推動新建公共建築全面電氣化,推廣電熱泵熱水器、高效電磁爐竈等替代燃煤燃氣產品,推動高效直流電器與設備應用。在太陽能資源較豐富地區及有穩定熱水需求的建築中積極推廣太陽能熱應用。因地制宜推進地熱能、空氣源熱泵和集中式生物質能等供熱製冷應用,偏遠地區可按照就地取材原則利用戶用生物質成型燃料爐具供暖。

《指導意見》重點如下:

一、 總體要求: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十四五」重點領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積極進展,2025年大陸全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11億噸標煤以上。「十五五」各領域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產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年全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15億噸標煤以上,有力支撐實現2030年碳達峰目標。

二、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

(一)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給能力。(二)加快可再生能源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三)深入挖掘需求側資源調控潛力。(四)多元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

三、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可再生能源替代應用:

(五)協同推進工業用能綠色低碳轉型。(六)加快交通運輸和可再生能源融合互動。(七)深化建築可再生能源集成應用。(八)全面支持農業農村用能清潔化現代化。(九)統籌新基建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

四、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替代創新試點:

(十)加快試點應用。(十一)推動業態融合創新。

五、強化可再生能源替代保障措施:

(十二)健全法律法規標準。(十三)完善綠色能源消費機制。(十四)落實科技財政金融支持政策。(十五)健全市場機制和價格機制。(十六)深化推進國際合作。(十七)加強宣傳引導。動員全民參與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