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蛋查水錶…警查「假訊息」有績效壓力?7成案件法院不罰

高雄有民衆反映買到臭雞蛋,外觀就看得到黑色縫隙,蛋殼一撥開就有黑色汁液流出,臭氣四溢。圖/陳美雅提供

進口蛋問題持續延燒!因民衆買到黑心蛋,卻被政府指爲假訊息,更遭到警方上門查水錶,類似情況在疫情期間也曾發生。不過,去年法務部統計顯示,假訊息案件被移送後,約6成不起訴。過去警方也曾統計,以社維法移送假訊息案件,法院判不罰的比例超過7成。法界人士指出,政府機關若輕易指控民衆分享的生活訊息是假,除有意讓人民閉嘴外,也會形成寒蟬效應。

全球在選舉期間都有假訊息的挑戰,去年法務部也曾分析,疫情期間很多假訊息案件,其中雖有明確證據爲不實的假訊息,如在臉書社羣傳播特定醫院因確診而封院等,被法院認定違反特別條例的散播不實訊息罪而被判罰,但各機關大量移送的案件,最後不起訴比例約6成,起訴只約6%,有問題的部分也多屬緩起訴。

檢方指出,假訊息的構成要件是符合「惡、假、害」,也就是主觀上必須要有惡意,訊息內容本身是虛僞、虛構,以及訊息內容散播後,足以產生對公衆或他人的損害。

2018年九合一選舉前,警政署指示刑事局臨時成立「查緝假消息專責小組」,要求各縣市警局積極偵辦,隔年更加碼推行專案計劃,祭出獎勵。曾有員警坦言,警界加強查緝假訊息案件,是上級對第一線人員大規模的情緒勒索,各分局都在衝數量、績效。

法界人士指出,偵辦假訊息案件時應非常謹慎,因爲這涉及人民的言論自由,必須審慎判斷行爲人是否符合「惡、假、害」等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