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改善空品 2025非化石能源佔2成

大陸國務院目標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20%左右、電能佔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30%左右。圖爲江蘇連雲港的漁電共生案場。(新華社)

大陸國務院日昨印發《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劃》,要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祭出多項規畫。在能源政策部分,目標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20%左右、電能佔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30%左右,持續增加天然氣生產供應;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潔取暖需求。

就該計劃目標指數上,空污部分要求2025年全大陸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1%以內;氮氧化物和VOCs(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PM2.5濃度也須分別下降20%、15%;長三角地區PM2.5濃度總體達標,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公尺以內。企業端方面,要加大政策支持力道,在低(無)VOCs含量的原輔材料生產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環境和大氣成分監測等領域支持培育一批龍頭企業。

大陸推進新能源與和清潔能源方面,要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預計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煤炭消費量較2020年分別下降10%和5%左右。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支持自備燃煤機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

但大陸對支撐電力穩定供應、電網安全運行、清潔能源大規模等煤電項目、用煤量將給予合理保障。替代方面則要規畫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有序推進以電代煤,穩妥推進以氣代煤。

此外,大陸還要推進重點區域的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公車、出租車、城市物流配送運具,讓輕型環衛等車輛中的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80%。同時在火電、鋼鐵、煤炭、焦化、有色金屬、水泥等行業與物流園區推廣新能源中重型貨車,力爭2025年重點區域的高速服務區快充站覆蓋率不低於80%、其他地區不低於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