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男駕快艇偷渡來臺遭羈押禁見 上囚車微笑稱「不後悔」

大陸偷渡客阮芳勇遭羈押禁見微笑稱不後悔。(李文正攝)

大陸籍男子阮芳勇駕駛快艇自大陸福建偷渡來臺,9日遭海巡人員查獲,原已收容在宜蘭收容所,17日檢察官借提訊問,士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當庭逮捕並聲押,法院稍早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裁定羈押禁見,阮男上囚車前面對媒體詢問是否後悔,他微笑並稱「不後悔」。

法院裁定理由,阮男是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無固定住居所,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又阮男之犯罪手法縝密,攸關國家安全,仍有待檢察官持續偵查,釐清其非法入境相關過程及其他細節,而阮男未攜帶相關通訊器材,顯有意隱藏蹤跡,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僞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核有羈押原因。法院認無法藉由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手段代替,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60歲阮男聲稱在大陸使用「微信」發表不利中共的言論,遭到官方鎖定,並限制出境,他纔會選擇以偷渡方式來臺,8日字大陸福建寧德市某漁港出發,經過260公里航行,直接從淡水渡船碼頭登陸,途中還擦撞淡水與八里的交通船,經民衆報案全案曝光。

阮男身上除了攜帶大陸身分證,還有大陸的護照,以及東南亞多國的貨幣,卻獨缺新臺幣,不排除阮男原本計劃經臺灣轉往其他國家,但阮男聲稱是要來臺投奔自由,9日檢察官就非法入境部分諭知請回,經過1周後調查,檢方復訊後,依同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