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擬立法懲罰「傷害民族感情者」 專家憂公權力恐遭濫用
大陸日前公佈《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其中對「傷害中華民族感情」行爲者拘留及罰款的條款,引發大陸民衆的不滿和憂慮。中華文化示意圖。(資料照片/中新社)
大陸日前公佈《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已經經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並開始面向公衆徵求意見,其中對「傷害中華民族感情」行爲者拘留及罰款的條款,引發大陸民衆的不滿和憂慮。法律專家也紛紛發文表示質疑和批評,指法律處罰標準模糊,若成爲法律很可能會導致縱容濫用公權力。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第34條當中的第二和第三款規定,「在公共場所或者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着、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的」行爲,最高可被處以15日拘留,並處人民幣5000元(約合新臺幣2.2萬元)的罰款。
外媒報導,這次草案修訂突顯了大陸領導人習近平在掌權十多年來是如何鎮壓公民社會的,包括強化網路審查和監控。2022年,大陸江蘇蘇州的員警拘捕了一位在公衆場合穿日本和服照相的女子。同時,當局還對在音樂會上穿着彩虹T恤,和在大學校園散發支持LGBTQ符號的小旗子的人進行打壓。
報導表示,許多人在社羣平臺上對該條款可能界定範圍太過模糊和寬泛而表示擔憂。有網友在微博上問道,當局如何界定和知道民族感情會受到傷害?中華民族的感情不是應當很強壯和具有韌性的嗎?爲什麼很輕易地就被一件服飾給傷害了?
另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在中國大陸互聯網上,民衆質疑執法者如何單方面確定民族的「感情」和「精神」是否受到了傷害。微博上有評論質疑,「什麼是中華民族的精神和感情,一個管理治安的員警叔叔能說了算嗎?」、「穿西裝打領帶算不算?馬克思主義也是西方來的,算傷害民族感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