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文旅部擬建卡拉OK音樂違規曲目清單 歌曲提供商應先自審內容

大陸文旅部擬建立卡拉OK音樂違規曲目清單,歌曲提供商應事先自我審查內容,確保合法。圖爲青島流亭機場候機室的迷你KTV。(藍孝威攝)

大陸文化旅遊部7日在官網發出徵求意見稿,「爲了加強歌舞娛樂場所卡拉OK音樂內容管理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國家文化安全和意識形態安全」,將建立大陸全國卡拉OK音樂內容審覈專家小組,建立違規曲目清單制度。此外,並要求歌曲內容提供商事先對曲目、屏幕畫面等內容進行自我審查,確保音樂來源合法、內容合法。

《歌舞娛樂場所卡拉OK音樂內容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指出,近年來歌舞娛樂場所歌曲點播系統含有違禁歌曲的現象屢禁不止,2020年通過行業自審發現的違禁曲目就有100多首。

徵求意見稿規範9類禁止內容,分別是:一、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或者領土完整的;三、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利益的;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傷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的。

此外,還有:五、違反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迷信;六、宣揚淫穢、賭博、暴力以及與毒品有關的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教唆犯罪;七、違背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八、侮辱、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九、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徵求意見稿指出,鼓勵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向歌舞娛樂場所提供「健康向上」的卡拉OK音樂,鼓勵設立優秀歌曲專區,「傳播能量,弘揚主旋律」。

徵求意見稿強調,歌舞娛樂場所應當使用來源合法並經過內容自審的卡拉OK音樂,不得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在向歌舞娛樂場所提供卡拉OK音樂前,應當對曲目、屏幕畫面等內容進行自審。

徵求意見稿稱,提供商應當建立內部自審機制合理配備專業人員,在卡拉OK音樂創作生產、傳播、複製等環節,加強對內容自審工作,確保卡拉OK音樂來源合法、內容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