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不便險 留意是否納轉機行程
想填補因意外或突發事件,對旅程產生的損失,旅平險絕對不可少。
保險業者表示,旅平險一般來說可分爲「人」或「物品」的保障,通常人的保障部分是指旅途中因意外或是疾病,這部分通常透過壽險公司提供的旅平險可獲得保障;但產險公司的旅平險內容相對多元,除了上述提到對「人」的守護,還提供對「物品」的保障,例如民衆擔心的班機延誤,即是產險公司旅平險中的「旅遊不便險」所理賠的範圍,這也是壽險公司旗下旅平險沒有的項目。
若進一步分析產險公司的旅遊不便險在班機延誤的理賠範圍,磊山保經指出,現在大多以「班機出發時間」延誤作爲理賠的基準,也就是說即使從臺灣出發班機延遲或取消,都有機會獲得理賠。
但保險業者建議民衆在投保旅遊不便險時,可留意是否有加倍理賠機制以及轉機行程是否有保障兩大面向。目前多數旅遊不便險規定班機延誤四小時以上,即依契約約定定額理賠,例如出發延超過誤四小時,定額理賠2,500元,但要留意保單是否有加倍理賠的機制,也就是若不幸延誤四小時的倍數例如超過八小時,理賠金加倍理賠爲5,000元。
目前多數旅遊不便險僅針對「飛機延誤」做理賠,旅程中其他的交通工具如火車、船舶等延誤不在理賠範圍中;另外,針對單一次出國旅遊「班機延誤」以理賠兩次爲限,若去程、回程均不達遇到延誤就無法再申請理賠。如果怕理賠的次數不足,或行程有安排轉機,因旅遊不便險大多也將轉機納入班機延誤範圍內,建議在預算充足下,可同時加保另一家產險公司的旅遊不便險,分散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