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所提和平公投遭駁回

中選會昨召開委員會議審議6項公投案,這也是新主委李進勇首次與會。會中決議,前副總統呂秀蓮所提「和平中立」公投等3案遭判定不符規定,予以駁回;另有2公投案將函請提案領銜限期補正,並有1案合於規定,函請戶政機關於15日內查對提案人

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公投法修正案,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說,公投案成案公告若是在《公投法》修正施行後,就適用新法規定,即2021年辦理公投。

他並解釋,公投連署廣義而言可分三階段,分別爲提案、第二階段連署、成案公告,如果只是在連署階段,就沒有適用新法、舊法問題,因爲這次沒有變更,仍適用原本規定。

中選會指出,黃泰山所提「你是否同意修改動物保護法,明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動保機關應全面執行誘捕、絕育在外活動之無主流浪貓狗」案,經委員會議審議認定合於規定,將函請戶政機關查對提案人。

行政院長張善政所提「數位國家」公投案,以及李敏所提「核電延役」公投案,先前已舉行聽證,經委員會議審議,決議函請提案領銜人限期補正。

中選會並說,有3案經提案領銜人限期補正後,委員會仍決議駁回,包含張靜所提「您是否同意我國應該採取以美式陪審團審判制度藍本陪審制?」及蔡中嶽所提「高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啓用前,我國不得提出或執行新建續建、擴建或延役核電廠計劃?」

此外,呂秀蓮所提和平公投也遭駁回,呂預定在今日發表迴應。中選會官員指出,呂秀蓮案主因是不符程序、逾期補正,日前舉行聽證後函請提案人限期補正,截止日爲6月7日,但中選會直到10日才收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