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管制媒體 臺灣回到解嚴前

在蔡英文民進黨的統治之下,臺灣正慢慢走回過去威權戒嚴時代言論管制

在戒嚴時代,「宣揚共產主義、反對分裂國土」是不允許的。民進黨自己爭取「100﹪的言論自由」,爭取到言論自由的大幅擴張,並且將《刑法》第100條有關內亂罪的規定,限縮於僅限於「着手實行者」爲限。換言之,主張共產主義可以了、主張臺獨統一也都沒問題了、就算公開主張要推翻中華民國,但除非你真的動手做,否則說說而已,也都不礙事。

然而,蔡英文正以「國家安全」與「新聞」的管制爲理由,蠶食鯨吞我們的言論自由,讓我們逐步回到解嚴前。

什麼樣的新聞是「假新聞」?什麼樣的新聞訊息有違「國家安全」?如果一切都由當權者來決定,甚至對於訊息的真實程度有多重標準,是否會造成利於當權者的儘量加以解釋成不是假新聞、反對當權者的就吹毛求疵,主張通通都是假新聞?如此欠缺法律明確性結果,造成的是媒體作者人人自危。

如果擡出「國家安全」爲理由,指出一些媒體受到中共滲透、報導利於中共的新聞有違國家安全,那麼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是不是早就應該對媒體的資金來源或報導內容加以明確管制?行政權是民進黨的、立法權是民進黨的,結果卻不加管制,不知道是不是自知這些被指控的訊息或媒體清清白白?或者自知自己的主張有悖於言論自由的真諦

民進黨投鼠忌器,結果只好訴諸輿論聲稱報導利於中共消息的就是「紅媒」、參加中共活動的就有悖於國家安全,然而,到底媒體的報導讓國家安全被破壞了多少?各種不同的新聞言論,讓臺灣落入中共統治了嗎?現在主張共產主義、主張分裂國土都已除罪化,代表各種特定的政治主張都受言論自由的保障,民進黨政府憑什麼決定什麼言論比其他種言論更平等、更值得保護?

歐洲人法院1976年12月7日的「Handyside訴聯合王國」案中,明確指出言論自由「不僅適用於所收到受歡迎的、被視爲無害或無關緊要的『訊息』或『思想』,而且也適用於那些冒犯、令人震驚或侵擾國家或任何階層人民的『訊息』或『思想』。這是多元化、容忍和開明的需要,沒有這些,『民主社會」就無從談起」。

民進黨最愛的美國人在美國商會公佈的2019年臺灣白皮書中,也籲請臺灣政府參考《馬尼拉仲介責任原則」,除非獨立公正司法機關發佈命令,認定所涉內容非法,否則不得要求仲介方限制用戶內容。美國商會更明確指出,「我們強烈建議臺灣政府和立法機構勿向數位平臺施加諸如侵害言論自由以及與正當法律程序相牴觸的不合理義務」!

退一萬步言之,如果真要以「國家安全」爲由管制言論,讓臺灣一夜回到解嚴前,那麼除了親共言論要管制之外,是否主張臺獨的言論更應管制?臺獨根本違反《中華民國憲法》關於「國家統一前」的規範所思所想、所作所爲都是要推翻中華民國,何以厚此而薄彼?(作者爲前國民黨青年團團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