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空污管制 臺南空氣近10年改善37%

南市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自96年41.1μg/m3改善至105年26.1μg/m3,近10年大幅改善37%。(圖/環保局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管制空污逐漸展成效,依據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站數據顯示,臺南市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自96年41.1μg/m3改善至105年26.1μg/m3,近10年大幅改善37%。

另外,從過去最嚴格的紫爆(濃度大於71μg/m3)標準來看,今年到10月底止,也僅有在今年1月份境外污染影響,導致有1天到達紫爆等級,顯示空氣品質確實持續在改善。對於空氣品質預報不良時,已經依據等級成立防制指揮中心,進行空污的應變。

臺南市環保局指出,細懸浮微粒(PM2.5)存在跨境問題,隨着季風傳播到下風處的地區,且PM2.5的成因及來源複雜;據環保署研究指出,臺南市除了自身所產生3成污染以外,上風縣市臺灣境外對臺南市的影響高達7成,然而各縣市對於污染源管制程度不同,更加深管制上的難度。

市府唯有持續積極設法改善臺南市的工廠工地交通工具等所產生的污染,才能保障市民健康,因此臺南市在103年首創全國成立亮麗晴空跨局處管制計劃運作至今已邁入第4年,共制定45項管制方案目標,有計劃的逐步改善臺南市的污染排放,臺南市使用生煤作爲燃料鍋爐雖僅佔所有鍋爐的2%,但對於生煤許可一律從嚴審查,要求減量;排放量大的工廠在空品不良季節配合降載減量及大型工廠逐年將鍋爐製程之燃料由重油改爲天然氣,另外還率先全國推動二行程汰舊的早鳥補助方案,投入補助經費淘汰高污染的車輛改善交通污染源,並推動電動二輪車普及化策略,從101年至今已淘汰二行程機車30餘萬輛與柴油車4千多輛。

臺南市的空氣污染改善的不只有PM2.5,包括其他的空氣污染物,如懸浮微粒(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及揮發性有機物(NMHC)等濃度亦逐年下降,其中,二氧化硫(SO2)改善最爲顯著,近10年(96~105年)已改善35%,其次爲揮發性有機物(NMHC)及懸浮微粒(PM10),改善率約30%,顯現市府推動空污管制逐步展現成效,市府也會持續努力改善空氣品質,守護市民環境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