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一整年挖不停! 明年1/1起有5個月禁止亂挖施工
臺灣馬路一天到晚都在施工,常造成用路人行車不便,公路總局自2016年1月1日起,省道每年可挖掘施工月份將從12個月縮減爲7個月,其餘5個月將限制道路挖掘施工,避免造成民衆生活不便。
▲道路施工經常造成用路人行車不便。(圖/記者李鍾泉攝)
公路總局養路組科長周宗裕表示,道路挖掘施工往往造成用路人行車不便,因此新增禁挖限制規定,將縮短每年可挖掘施工的月份,由12個月縮減爲7個月,其餘1、2、10、11及12月共5個月將限制道路挖掘施工,除免受禁挖限制的申請案件外,其餘均禁止管線挖掘。
▲明年1月1日起,一年將有5個月禁止亂挖馬路。
新增的禁挖規定,公路總局於11月17日公告,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但在實施禁挖限制月份期間,爲兼顧民衆需求,如民生需求包含自來水、電力、電信、瓦斯、污水等支配線路新銜接工程或管線毀損的緊急搶修工程,經個案申請覈准,可以免受禁挖限制提出挖掘申請及施工。但公路總局也補充,限挖路段僅限省道,地方政府主管的地方路段則不在此限制內。此外,若在限挖期限內偷挖被抓到,則會以公路法第72-1條裁罰,第一次開罰3萬,之後一次開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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