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投資竟變古蹟 屋主從震撼到釋懷盼爲社會留下一點東西
臺北市大東路54號建物25日經文資會審議,被指定爲市定古蹟。圖爲建物天井。(臺北市文化局提供/張立勳臺北傳真)
臺北市大東路54號建物25日經文資會審議,被指定爲市定古蹟。圖爲3樓用餐區。(臺北市文化局提供/張立勳臺北傳真)
臺北市一對蔡姓夫妻在士林夜市買了一塊地,打算投資蓋大樓,沒想到突然接到北市文化局通知建物被指定爲古蹟,原本想抗爭到底,後來改變心意認爲或許是天意、緣份,能替社會留下一點東西,算是人生中很大意義,文資會25日審議委員一致通過指應爲市定古蹟,蔡姓夫妻盼市府協助完成程序,讓建物成爲真正古蹟。
經文化局普查將「大東路54號」建物列冊,今年7月邀集委員會勘後,初步認定具文化資產價值。
文化局指出,該建物約於大正中後期至昭和年間改建,原屋主郭坤木爲士林地區士紳,日據時期爲彰化銀行板橋支店長,其子郭琇琮爲臺大醫師及社會工作者,皆曾居住於此,建物原有3落,現第1落保存完整,第2落殘存牆體,第3落則已拆除,殘存部分可見大正時期豪宅作工相當細緻,呈現在地建築價值。
另建築立面貼上白色面磚與洗石子窗框、立柱,介於現代主義與西方歷史主義間的折衷形式,內部第2進立面有青瓷花磚,地坪貼日據時期的馬賽克磚與磨石子,並有各種不同型式的窗戶,2、3樓各式造型窗戶與花磚各異其趣,建物使用先後包含診所、住家,現在爲餐廳,爲士林地區少數保存完整且建材運用多元的街屋。
今文資會審查,有委員希望建物未來不只是展示空間,應該像現在經營餐廳活化,讓更多人看見建築之美,另有委員認爲要從整體區域爲概念,再談建物價值,會較符合發展重要性。最後18位出席委員一致通過指定爲市定古蹟。
蔡姓夫妻今也出席文資會,蔡先生指出,10年買下房子,原本是想投資蓋大樓,沒想到被稱爲「鬼屋」的建物竟接到文化局通知被指定爲古蹟,一開始感到震撼,後來轉換思考或許是天意或緣份,資產也帶不走,能爲社會留下一點東西,算是人生中很大意義;蔡太太也說,原本想抗爭到底,市府釋出很大善意,看到所有委員都同意,感動到流下淚來,希望市府協助後續程續,讓建物成爲真正古蹟。
文化局副局長田瑋說,依《文資法》規定將與屋主簽約,協助爭取補助,從規畫設計到工程都由文化局幫忙,依規定,費用最高可補助9成,另可爭取容積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