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男酒駕闖禍找友頂替 遭鷹眼警識破送辦

這起事件發生在上月25日下午3點多,蔡男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彰化市彰鹿路時,追撞準備要左轉的前車,遭撞的前車向前堆行10多公尺,還衝到對向車道上。(警方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彰化縣一名25歲的蔡姓男子,日前酒後駕車還肇事逃逸,警方循線通知車主到場,蔡男偕同屈姓男子到案,供稱是屈男駕駛肇事,不過警方發現蔡男身上渾身酒氣、神情怪異,驚覺有異,警詢時告知冒名頂替的嚴重性,才讓屈男供出蔡男酒駕,詢後依公共危險及過失傷害罪嫌,將蔡男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這起事件發生在上月25日下午3點多,蔡男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彰化市彰鹿路時,追撞準備要左轉的前車,遭撞的前車向前堆行10多公尺,還衝到對向車道上,差點撞到無辜機車,所幸當時沒有人員受傷,不過駕車的蔡姓男子卻肇逃。

警方表示,事後25歲的蔡姓男子陪同屈姓友人到派出所,供稱車子是由屈姓友人所駕駛,不過警詢時發現2人神情怪異,隨即對蔡男進行酒測,發現酒測值竟高達每公升0.58毫克,隨即調閱監視器畫面佐證,並告知2人頂替的嚴重性,屈姓友人才坦承頂替,並指認蔡男纔是酒駕者。

彰化警分局長王國峰表示,本案員警機敏且主動積極查證,當場識破駕駛狡辯之詞,進而偵破肇事逃逸案件,蔡男見謊言被拆穿,始坦承不諱,懊悔萬分。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及過失傷害罪嫌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警方強調,時值年節將近,從1月1日22時起至1月30日24時止,爲期30天,將以「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民衆安心」爲工作主軸,加強酒駕攔檢等稽查勤務,呼籲民衆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確保行車安全,才能「平平安安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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