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男內湖當街持刀刺殺雙雙送醫 人妻曾聲請保護令卻具狀撤銷
宿姓男子今早在臺北市內湖區持刀刺殺蔡姓女子後自戕,雙雙送醫治療中,檢警初判事件起因與情感糾紛相關,經查二人去年間就多次發生口角、引起警方介入,宿男曾施暴蔡女並嗆「比妓女還不如」,蔡女不堪受辱也曾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卻不知爲何具狀撤回。
判決指出,宿男與蔡女交往但感情不睦,去年多次因情感糾紛爭吵,引起民衆報警、員警介入調解,其中宿男去年7月13日不滿蔡女上美容院做頭髮太費時,晚間在宿男住處對蔡女掐頸、徒手毆打蔡女,導致蔡女手臂多處瘀傷,另摔壞蔡女手機。
同年9月8日晚上,宿男又在住處要求蔡女致電其丈夫,蔡女不從,宿男再度出手對蔡女掐頸,抓拉蔡女頭髮去撞牆,狠踹蔡女腹部,揚言「敢出聲就讓你家人來收屍」、「斷你手腳」,並嗆「賤女人,比妓女還不如」,蔡女不堪受虐致電丈夫,隨後由丈夫協助送醫治療。
宿男到案坦承摔壞蔡女手機,但否認傷人,辯稱是爲制止蔡女在住處鬧自殺才釀傷,檢方認定宿男所言僅是推諉之詞,偵結依傷害等罪嫌聲請簡易判決,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後依1個毀損罪、2個傷害罪判宿男合併應執行拘役100天,宿男不服判決上訴,法官清查相關筆錄、就醫紀錄、報案紀錄等事證,仍認宿男推諉卸責,上訴無理由,今年8月駁回上訴。
據悉,蔡女因去年多次遭宿男傷害,早有員警介入時建議蔡女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蔡女今年6月終於照做,士林地方法院今年7月1日展開審覈程序,未料蔡女又於9月9日具狀向法院撤回聲請,原因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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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姓男子今上午在臺北市當街持彈簧刀刺殺蔡姓女子後自戕,蔡經急救恢復生命跡象未脫險,宿被送醫無生命危險,不願交待行兇動機。記者李奕昕/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