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18歲少年辯稱自衛 5罪名皆不成立
2020年8月,美國白人少年黎頓豪斯在威州基諾沙市發生反警暴力示威期間,持AR-15步槍在街頭掃射,造成2死1傷。(威州Journal Times)
美國白人少年黎頓豪斯(Kyle Rittenhouse)去年8月在威斯康辛州的反警察暴力示威現場開槍,造成2死1傷,被控一級謀殺、謀殺未遂等5項罪名。威州基諾沙郡巡迴法院19日做出判決,宣佈現年18歲的被告無罪,並將他當庭釋放。裁決結果一公佈,美國社會一片譁然。
2020年8月,基諾沙市(Kenosha)警察開槍打傷非洲裔男子布萊克,引發當地抗議示威。當時17歲的黎頓豪斯被控在8月25日的示威活動中開槍,造成3名男子2死1傷。案發現場畫面顯示,手持AR-15步槍的被告在街上被人追趕,他倒在地上後向搶槍的人開槍。日前他在法庭上辯稱自己出於自衛纔開槍。
由12人組成的陪審團在過去4四天累計超過25個小時的商議後宣判,被告面臨的2項殺人罪、1項蓄意殺人未遂、2項危害安全罪,所有罪名皆不成立。判決宣佈後,黎頓豪斯在法庭上喜極而泣,還一度哭倒需人攙扶。
法庭外反應兩極。極右翼人士與極端主義者大表讚許,但追求族羣平權人士痛批,認爲判決結果凸顯美國社會深層的白人至上主義。美國總統拜登也發表聲明,強調反對暴力,呼籲美國人民冷靜。
受害者之一胡貝爾的親屬說,判決結果讓他們「心碎」,因爲這代表持槍的民衆可以在任何城市煽動暴力,然後利用他們「創造」的「危險狀況」證明當街開槍是正當的。
對主張擁槍的保守派來說,黎頓豪斯在混亂中開槍是合法自衛。但左派人士則認爲,這正是美國槍枝文化失控的象徵。此外,儘管黎頓豪斯以及3名受害者都是白人,但非裔社運人士認爲,如果黎頓豪斯是黑人,美國警方和法院可能會做出不同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