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到庭聽太陽花宣判…司改會參加記者會遭擋PO文 法院澄清經過
▲司改會不滿無法參加記者會,在臉書質疑法院做法,臺北法院發新聞稿澄清經過。(圖/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部分太陽花323強制驅離中受傷的民衆,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律師協助下,向前總統馬英九等人提告殺人未遂,北院法官於15日宣判無罪當下,本已備好判決理由,供當事人或司改會律師參考,不料現場確認卻無人應答,便在宣讀主文後,請媒體至記者會發問,事後司改會卻以欲參加記者會遭阻擋,質疑臺北法院作業合理性,北院發新聞稿澄清經過。
新聞稿指出,司改會律師於本案6月3日辯論終結時,就已知道宣判期日及地點,只要今日到庭,便可聽取判決理由,但只見法庭被記者塞得滿滿,法官確認有無當事人及代理人到場卻無人迴應,便依一般流程宣讀主文,並請現場媒體至記者會現場等待。
但司改會宣判後想參加記者會遭拒,在臉書質疑法院此做法的合理性,並依《釋字689號》新聞自由保障,主張任何人都可採訪,表示將正式發文詢問臺北法院。
臺北法院表示,法庭宣判,是讓當事人或代理人瞭解判決理由的地方,而記者會,則是透過媒體報導,讓民衆瞭解公開審理案件資訊的場合,司改會自訴代表不來聽判,卻質疑記者會只給媒體參加的合理性,應該是有所誤解。
臺北法院表示,因應不同場合,分別處理不同資訊的揭露,在流程上已相當合理,事後也將判決理由新聞稿,上傳司法院專區公開,並透過新聞稿,澄清外界的質疑,避免加深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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