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權報告指移工遭禁足 勞部稱「防疫規範與國人相同」
去年5月我國接連爆發多起移工新冠肺炎羣聚案,部分縣市一度要求全縣移工不得外出。(報系資料照)
去年5月我國接連爆發多起移工新冠肺炎羣聚案,部分縣市一度要求全縣移工不得外出,美國國務院2021年人權報告指出,疫情期間限制移工行動自由與國人不同等情形。勞動部表示,爲保障移工權益,已推動各項權益保障措施,且疫情期間已訂定移工防疫指引,移工與國之防疫規範均相同。
至於人權報告提及,移工多數透過仲介公司媒合來臺,因揹負高額仲介費而面臨剝削,遭受不當待遇也不敢申訴,外籍漁工面臨勞動環境尤其惡劣,發展署表示,依據我國現行法規,招聘移工過程中登記費及介紹費應由我國僱主負擔,且已明文禁止國內仲介公司向移工收取仲介費,至於移工來臺前等支付給外國仲介機構仲介費用等,屬於移工出國工作必要費用,其收費標準由各移工來源國所律定管理。
此外,爲減輕移工負擔,勞動部已向各來源國建議國外仲介費用以移工1個月薪資爲限,並持續透過雙邊會議管道,籲請來源國落實移工海外負擔減輕。發展署說明,僱主引進移工後應辦理入國通報,以利地方政府進行訪視,以確保移工聘僱狀況。
移工如有遭受不當對待,可撥打 1955 專線提出申訴,2021年受理諮詢及申訴話務量,總計25萬4617通,其中諮詢服務案件計22萬9506件、一般及緊急申訴服務案件計2萬5111件,其中移工透過該專線協助追回僱主積欠及仲介超收費用案件數計3761件。
至於曾有縣市政府要求移工不得外出,發展署指出,爲因應國內疫情需求,勞動部已訂定移工防疫指引,協助僱主、仲介公司或移工瞭解相關防疫事項。依據移工防疫指引規範,已明定僱主或仲介公司不得禁止移工放假或外出,但移工有羣聚感染風險並受匡列或隔離情形,應協助移工購買日常所需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