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櫻桃農藥又超標 4廠商暫停輸入1個月

美國櫻桃屢遭驗出農藥殘留超標,今年以來累計33批,食藥署已行文美國在臺協會(AIT),針對4家違規制造商暫停輸入1個月。(食藥署提供/王家瑜臺北傳真)

美國進口櫻桃屢次在我國邊境遭檢出農藥殘留超標,食品藥物管理署22日公佈再度驗出11批、共174噸不合格,今年累計驗出33批,共1790.5噸,全數遭退運或銷燬。食藥署已於21日行文美國在臺協會(AIT),針對今年曾違規的4家制造商,採暫停輸入1個月。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明,今年1月1日截至上週,國內共有40多家業者進口美國櫻桃,共報驗1883批,其中33批不合格,分別來自4家制造廠。食藥署已於21日行文AIT,暫停受理4家違規制造廠的輸入查驗,爲期1個月,期限至9月20日止,從源頭控管食品安全。

4家違規制造廠分別爲「BV FARM, INC」報驗2批,其中1批檢出氟尼胺0.003ppm;「CHELAN FRESH MARKETING」報驗271批,其中16批驗出滅芬座0.01到0.03ppm;「GEBBERS FARMS」報驗52批,驗出15批滅芬座0.01到0.02ppm;「NORTHERN FRUIT COMPANY」共報驗56批,其中1批驗出除蟲菊精0.02ppm。

氟尼胺、滅芬座、除蟲菊精都是美國準用於櫻桃的農藥。食藥署曾說明,由於臺灣無種植櫻桃,因此未訂定相關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MRL),例如滅芬座在國內只准用於胡瓜,不可使用於櫻桃,小於0.01ppm判定爲未檢出,大於0.01ppm即不合格。

林金富表示,食藥署已於7月行文AIT,要求在2個月內提出說明及改善措施,期限爲9月5日,目前尚未收到回覆。食藥署亦行文給國內各進出口公會,請他們再次提醒會員,輸入臺灣產品必須符合臺灣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