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魔女銀行經理偷吃人夫遭活逮賠3百萬 正宮做這事要吐回60萬

美魔女銀行經理偷吃人夫遭活逮賠3百萬 ,正宮做這事要吐回60萬。

某大銀行分行美魔女經理,與已婚的男下屬有不倫戀遭捉姦在牀,事後女經理與下屬妻子籤保密協議賠償300萬元。但男方妻事後違約向銀行、金管會陳情,女經理也持續與下屬交往,2女因此互告求償。一審判下屬妻子應吐回300萬元,女經理侵害配偶權要賠15萬元,可上訴。但下屬妻不服上訴,高院考量,下屬妻違反保密協議,損害女經理隱私權、名譽權,是因女經理持續和下屬不正常交往,改判賠償女經理60萬元,全案可再上訴。

根據判決,2019年3月11日,男方的妻子到某精品旅館捉姦,當場與美魔女經理簽訂協議書,約定女經理賠償300萬元後,正宮需將捉姦證據銷燬,不得對外散佈,也不得繼續騷擾,但女經理事後因此事遭公司約談、調職,甚至還有媒體曝光不倫戀,認爲正宮違約泄密,憤而提告。

女經理主張,她與正宮簽下協議書後,已陸續匯款給付300萬元,正宮卻在2021年3月把她和下屬牽手外出的照片寄給她的丈夫,並附上「不知你是否知情你太太一直在外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此事造成很多人很大的痛苦困擾」等文字。

女經理並指控,正宮還向金管會陳情,害她遭公司約談、調職,更有媒體刊登報導,內容不僅提及保密協議,也與事實不符,害她名譽受損,因此求償300萬元。

正宮抗辯,她發現丈夫外遇後,丈夫不僅與她分居,拒絕調職,還提起離婚訴訟,她爲了不讓女經理繼續親近她丈夫,不得以才寄信陳情,但銀行收受後仍繼續讓小三擔任分行經理,只好轉而向金管會陳情。

正宮還說,她沒有寄信給女經理丈夫,也沒有提供資料向媒體爆料,請求駁回女經理之訴,另反告她在簽下協議後,被拍到和丈夫牽手散步,仍持續侵害她的配偶權,求償120萬元。

法官認爲,正宮向銀行、金管會陳情的行爲,確實是對女經理進行干擾,違反協議約定,因此應依約賠償300萬元;另女經理在約定後仍與下屬有交往,也確實侵害正宮的配偶權,應賠償15萬元。

但下屬妻不服上訴,高院考量,下屬妻違反保密協議,損害女經理隱私權、名譽權,是因女經理持續和下屬不正常交往,改判賠償女經理60萬元,全案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