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整形竟僞造閨蜜薪資貸款 女挨告慘了
高雄市林姓女子到醫美診所想「進廠整修」沒錢,竟僞造陳姓閨蜜和自己在美商工作、月薪5萬元的資歷,成功取得診所的分期貸款。陳女事後收到貸款公司的法務催繳通知莫名其妙,追查下才發現自己的身份遭林女冒用,氣得報警處理。高雄地院認定林女犯詐欺取財罪,判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林姓女子到醫美診所想「進廠整修」沒錢,竟僞造陳姓閨蜜和自己在美商工作、月薪5萬元的資歷,成功取得診所的分期貸款。陳女事後收到貸款公司的法務催繳通知莫名其妙,追查下才發現自己的身份遭林女冒用,氣得報警處理。高雄地院認定林女犯詐欺取財罪,判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林女去年9月前往高雄市某整型外科診所,因缺款支付而欲辦理分期貸款,在申請書上不實填寫自己及陳女均任職於某美商公司、年資兩年、月薪達5萬元以上等資料,並冒用陳女的名義簽署連帶保證人的署名,使貸款公司誤以爲2人具有穩定工作及償債能力,而覈准貸款5萬元。
日後陳女收到貸款公司的法務通知,認定她職業資料涉嫌造假,陳女追查才知道自己的身份被林女冒用貸款,氣得報警處理。陳女堅決否認同意擔任保證人,並指出林女是利用她不注意的時候,拍下她的身分證及存摺,並僞造她的署名。
林女辯稱,陳女是她的朋友,當時有同意擔任她的連帶保證人,並提供身分證及存摺照片給她,她也有將貸款利息還給陳女,否認有詐欺之意。陳女會否認,是因爲她們吵架翻臉之故。
法院認爲,林女所爲已具詐術,且主觀上有詐欺取財之故意,其辯解不足採信,考量她以9萬元與貸款公司和解,但迄今尚未賠償一毛錢,依法判4月,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