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提反壟斷改革 四巨擘不安
衆院跨黨派小組提五大草案,蘋果、亞馬遜、臉書和谷歌恐面臨市場重塑。圖/美聯社
美國衆議院跨黨派小組上週五(11日)提出一項涵蓋五項草案的反壟斷改革提案,恐讓蘋果、亞馬遜、臉書和谷歌等四大科技巨擘的商業行爲被迫改變。
這項被譽爲數十年來涵蓋層面最廣的反壟斷改革提案,將使這些科技龍頭日後進行併購交易時,面臨更嚴格審查、且禁止它們擁有明顯利益衝突的業務。
不過,這些草案在送往衆議院表決前,仍需獲得司法委員會的投票通過。另外,還得經過參議院表決,才能由總統簽署爲正式法案。
衆院司法委員會2020年才完成上述四家科技公司爲期一年多的反壟斷調查。前者發現,由於亞馬遜、蘋果、臉書與谷歌等確有壟斷市場的權力,因此反壟斷法律應該適時修訂,才能因應數位市場目前所面臨的獨特挑戰。以下是衆議院跨黨派小組11日公佈的五項草案概要:
1.終止平臺壟斷法:阻止科技公司擁有與平臺上其他產品或服務競爭的業務,並禁止平臺有存在明顯利益衝突的業務,此舉意在尋求對亞馬遜與其他大型科技業者進行業務分拆或放棄自有品牌。
2.美國選擇與創新線上法:避免自己產品和服務在自家平臺享有對手沒有的競爭優勢,或其他類型的歧視行爲。
3.平臺競爭和機會法:避免具獨佔優勢的平臺收購其他構成「競爭威脅」的對手公司。此舉恐大幅減緩這些大型科技公司的收購腳步。
4.啓用服務交換法:建立資料可攜權和相容性,讓消費者可以更容易把自己的數據帶到其他平臺。
5.併購申報費用現代化法:提高企業向政府申請審議併購交易的費用,爲美國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執行反壟斷法募集更多資金。
上述草案中,針對的大型科技公司爲市值在6千億美元以上,每月活躍用戶超過5千萬人,或活躍商業用戶超過10萬人。雖然這些法案並未點名任何公司,但目前只有亞馬遜、蘋果、臉書和谷歌符合大型科技公司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