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看行政院覆議理由1很感冒 「明目張膽干預立法權」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皮心瑀/臺北報導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會改革相關法案,行政院在5日收到條文後隨即在6日院會通過提出覆議,並提出七大理由,而資深媒體人黃揚明,第一點「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讓他很感冒,因爲這是行政權明目張膽干預立法權。
針對覆議案,政院提出的七大原因包括,第一、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第二、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第三、無差別調查民衆,聽證範圍過廣;第四、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第五、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第六、「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第七、「懷疑」官員虛僞陳述,即可課以刑責。
黃揚明說,「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這作爲公民團體號召社運的訴求當然沒有問題,但行政院把這點拿來當成提覆議的理由,只代表政院響應青鳥行動,也象徵向在野黨正式宣戰。
黃揚明指出,立法權要如何討論一套法案,不是行政權該置喙的,尤其「沒有實質討論」的定義,若套用在這次的立法過程中,那麼,未來難道所有「逕付二讀」的法案,都違反這一點,而成爲行政院提覆議的理由嗎?
黃揚明表示,政院第二點理由直接稱「質詢總統違憲」,是否違憲是大法官說了算,不是行政院來判定,改成「有違憲之虞」會比較公允,「總之,未來3年半,行政與立法的衝突不斷將是可預見的現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