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心生畏懼?媒體人揭邱莉莉案無罪關鍵絕了:司法奇蹟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議長邱莉莉(前排左一)、副議長林志展(前排左二)等10名被告,一審全被判無罪引發譁然。(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10名被告,一審全被判無罪引發外界譁然。資深社會記者林裕豐直言是「司法奇蹟」!他說,檢方監聽抓到邱莉莉跟郭再欽有犯意聯絡,卻被法院因違反《通訊監察法》駁掉;且檢方認爲議員李鎮國把另位議員方一峰請上車脅迫手法,法院卻認爲方一峰沒報警,代表「沒有心生畏懼」,最後,檢方起訴書寫的洋洋灑灑的內容,全遭法院無視。
臺南議長賄選案10名被告,一審全被判無罪,臺南地院刑一庭長莊政達29日列舉4大理由,強調檢察官並未提出具體、特定內容,足以證明邱莉莉等人有賄選、恐嚇情事;此外,邱莉莉經民進黨提名參選議長後,與被告等人聯繫掌握選舉情資的舉動也屬正常且無不法,難以作爲對邱莉莉等人不利的認定。
資深社會記者、媒體人林裕豐昨在政論節目《關鍵時刻》表示,這次是見證了歷史奇蹟,當六都地檢署都敢去羈押、起訴好幾個被告,且辦了一年多,最後卻全部都判無罪,這在過去來講完全無法相信;羈押一羣人最後卻判不了罪,這在過去是要冤獄賠償。
林裕豐指出,檢察官起訴書的源頭是抓到邱莉莉跟郭再欽有通聯、有犯意的聯絡,但這被法院駁掉,說檢方違反《通訊監察法》,監聽時沒有告訴人家、結束後沒有補正資料,「立案的源頭沒有了」。他說,這真的很神奇,但掛線不就就是法院準的東西嗎?「話都是你在說,神也是你、鬼也是你。」
林裕豐也提到,國民黨臺南市議員李鎮國被人「比7」威脅,還說理要買房子郭再欽可以幫忙打八折,這被視爲是起訴的重要理由,但因郭再欽等人全部都否認,現在全都不算數;而臺南市議員方一峰在議長選舉前被人「請上車」、要求不能投給郭信良;事後,方一峰乾脆住到議會、要妻子回孃家,檢察官認爲此爲暴力、脅迫的賄選手法,但法官卻認爲方一峰沒有心生恐懼,因爲下車後走路兩分鐘路程就有派出所,方卻沒有去報警,還先去與妻子吃飯,代表林沒有心生畏懼、心情穩定。
林裕豐表示,最神奇的是,彼此之間的通聯都被抓到,但這些嫌犯都說沒有甚麼犯意聯絡,都是消遣的場面話,「這起案件讓我們見證到司法界的歷史奇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