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告示與䕶欄的懸崖──安全是你的責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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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使我想起兒子小學畢業的時候,學校也舉辦了自願參加的優勝美地登山活動。他們必須要爬五個小時到優勝美地瀑布頂。
這條路我也爬過。那一路都是懸崖峭壁。瀑布頂有一塊平臺,可以看到整個冰河山谷。左邊就是美國本土最高的瀑布,直落700多米──這裡仍舊是沒有欄杆,也沒有警示標誌──有的話也是多此一舉。如果看不出這裡有危險,也許你根本不該出門。
2005 年我在那個平臺邊照相的時候,有人提醒,就在一天前,同一個位置有一個愛爾蘭人爲了照相擺姿勢而墜落。那是臺北101一倍半的高度。再前幾年有一個英國人在瀑布上游劃獨木舟──加州所有河流水域都完全開放給大衆。他應該知道前面就是全美國最高的瀑布。當局不可能在河流沿岸到處警告你前面有瀑布。這裡是優勝美地,誰都應該知道每一條河流最後都會變成瀑布直落谷底。當然最後的悲劇是他連人帶舟一起跟着瀑布墜落。
總之,兒子的學校把活動行程及安全措施條列得清清楚楚,而且還舉辦說明會。二十個孩子由四個老師帶隊,如果決定要參與,家長必須自己準備孩子所有的裝備,自己訓練孩子的體力,告訴孩子可能碰到的危險及如何應對──這是家長的責任,不是學校的責任。
我只能不斷重複提醒兒子,只能走在路徑上。這裡任何地方都可能是懸崖峭壁而沒有警示。他必須完全聽從老師的指示。這是我唯一能做的。
家長的權責
籤同意書的時候,我有沒有軟弱,有沒有猶豫 ? 當然有!我會不會想不籤、改成帶他去迪士尼作爲畢業禮物 ? 當然會!可是我不能把我的擔憂作爲不讓他去的理由,那樣其實很自私。那樣做並不是真的爲了他的安全,而是爲了成全我自己的軟弱。
後來初中畢業,學校舉辦了死亡谷(Death Valley)活動。那是夏天,沙漠裡的溫度達到攝氏45度。同樣地,學校安排了說明會,讓家長了解可能面對的危險及自己的責任。
這一次我比較不擔心,但是出發三天後接到老師打來的電話,說有幾個孩子中暑,包括我兒子在內。有一個孩子情況嚴重,必須送到醫院急診──這些事情他們都沒有避諱隱瞞,但學校的活動也沒有因此而改變。
他們只要求中暑的孩子在旅館裡休息,由一位老師照顧,每天跟家長報告情況。孩子們回來了,家長們都去機場接機。我只聽到大家感謝老師盡責照顧,沒有聽到埋怨。
夏天去沙漠探險,中暑是必然的風險,學校有標準應對的SOP,這個責任由老師們扛。家長們若接受了這個風險和學校的SOP,如果還發生任何插曲,其實就沒有抱怨與埋怨的理由。家長們要是連插曲都承擔不起,大可以不必參加。如何保護孩子是個人的哲學,你不能又希望孩子冒險、又要保護孩子。保護他,不如教他如何認識危險,學會照顧自己。
身邊的悲劇
那年我們公司幾位臺灣同事約了一些其他公司的華人工程師,一起到優勝美地露營。他們花了四個小時爬到內華達瀑布頂。這個瀑布大約70層樓高。
瀑布上游是一個清澈見底、非常誘人的水潭。水潭的上游是一條和藹可親的小河。下游 20 公尺是一個漏斗狀出口,上面有一座小橋,水流從那裡開始變得湍急,形如千軍萬馬。小橋再下去就是大瀑布。
從谷底露營區必須要先經過瀑布才能爬上懸崖──意思是既然到了這裡,沒有人不知道20 公尺外就是70層樓高的大瀑布。這個瀑布我去過五、六次,從來沒有一次敢藐視在瀑布上游戲水的危險。
水潭的兩岸各豎立了一個很小的警告牌,上面寫的是「石滑有暗流」。這裡沒有欄杆,也沒有禁止戲水。他們只是警告遊客眼睛所看不到的潛在危機。至於下游那個70層樓高的瀑布根本不必警告。你不可能到了這裡還不知道旁邊就是瀑布。
那天很熱,很多遊客都下去戲水,但大家都遠離漏斗狀出口。這個水潭我也下去過,但都只敢在最上游岸邊活動。有一位華人工程師朋友獨自走向水潭湍急的出口處──結果他在最不該滑倒的地方滑了一跤,緊接着就被急流沖走,在衆目睽睽之下、在衆人尖叫聲中被衝下瀑布。悲劇後半段我就不再敘述。
事後有人問搜救人員,爲什麼不設立更多的警告標誌?對方的回答是:再多的告示除了破壞自然景觀之外,都不能阻止意外發生。
唯一能夠阻止意外的就是普通常識。防止意外不能光靠警告牌,全世界最能防止意外發生的就是你自己。爲了儘量維持大自然的原貌,公園對於山裡某些被洪水摧毀的欄杆和告示牌都不再修復。
把危險用鐵籠包起來不是解決之道
2012 年Vernal Fall (30 層樓高)有一位來自矽谷的印度工程師,在辛苦爬上懸崖之後,在瀑布上游滿布青苔的溪邊彎腰下去洗臉。這是在跟自己的普通常識開玩笑──爲什麼選擇全世界最危險的地方,去做一件最不重要的事 ?
拿一件不幸的悲劇來評論也許有點不道德。但我常常懷疑,是否東方的教育都不教導孩子們培養危機意識。當下他或許以爲如果有危險,政府一定會圍欄禁止。東方文化下被保護慣了的孩子,在這種時候很可能失去了判斷的本能。危險似乎已經變成一種要依賴別人警告才存在的意識。
結果他滑了一跤,爲自己的缺乏普通常識付出最高的代價──哪怕是僅僅一次而已!眼前就是萬馬奔騰的瀑布,他也知道瀑布有多高。溪邊滿布青苔,只要滑倒,就不可能有機會──這是不需要提醒的常識。
站在公園的立場,難道整個瀑布上游全部要用鐵籠圍起來才能防止悲劇嗎?優勝美地有21個瀑布,是不是都要全部如法炮製?優勝美地有多少懸崖峭壁,如果全部裝鐵欄杆放告示牌,這個國家公園還能看嗎?
2011年,同一個地點有三位登山客走到急流中一塊石頭上拍照,結果一個人滑倒,把另兩個人也拖下水。如果政府必須善盡確保民衆安全的義務,是不是還得禁止自拍?是不是還得派人吹哨取締?
安全只能自己負責,代價也必須自己揹負
天下最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就是你自己。
這個社會到底要因爲人們不爲自己的安全負責,付出多少爭論的代價?我認爲告示牌只應該用在「不知道」的潛在危險。如果看得到、聽得到、感覺得到,而你還決定要冒險一試,這個代價就必須自己承擔。這也是國家公園的處理原則。
優勝美地成立以來,一共有300多人墜崖死亡,掉進急流溺斃的更不計其數。這樣重大的傷亡數字並沒有改變他們的觀念──要接近大自然,就必須先了解大自然的危險。只有你可以負責自己的安全。政府不能因爲人們缺乏普通常識,又擔心國賠,而三令五申到處立牌破壞自然景觀。「死者爲大」這種沒有是非的國賠式訴求,在這裡完全沒有市場。
所以如果你打算穿皮鞋、揹着皮包去爬半穹巖,那個在山下檢查許可證的公園警察也不會阻止你。他只在乎你有沒有許可證。
天下最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就是你自己,不是三令五申的告示牌和護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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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方格子《異類矽谷》。《雲論》提供公民發聲平臺,歡迎能人志士、各方好手投稿,請點此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