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領40萬薪水珍藏數百萬名牌包 im.B主嫌女友哭訴「想交保跑熊貓」
臺北地檢署偵結im.B吸金詐騙案,起訴母公司臺灣金隆科技負責人曾耀鋒等31人,並認定犯罪集團以假債權吸金逾90億元;臺北地方法院今開接押庭,揭露曾耀鋒女友張淑芬一個月領40萬薪水,曾耀鋒還送她一個100多萬元的愛馬仕包,她自己也花1、200萬元買香奈兒包包,她開庭時多次哽咽哭訴,並求法官讓她交保出去,「我想跑foodpanda賺錢」。
張淑芬表示,曾耀鋒一個月給她40萬元的薪水,但要支付桃園租屋處每月10萬元的租金、水電費、吃飯的錢;另外,她的名牌包比較貴的是曾耀鋒送的,愛馬仕有的70、80萬,有的要100多萬,而她自己大多是買香奈兒的包包,每個大概10萬元,總共約1、200萬元。
張淑芬全部否認犯罪,聲淚俱下地表示「一開始我真的不知道曾耀鋒做假錢」,她今年初才知道的,如果她知情的話,曾耀鋒2020年11月有別的女朋友,她就會離開了,如果她知情的話,不可能曾耀鋒告知財務有問題,她就把存款通通借給曾去付公司開銷,她還去中信借貸300萬元給曾。
張淑芬說,她雖然是公司副總,不過是負責人事、行政庶務,包括人員請假、租金、薪水及每月雜支,沒有涉及平臺任何業務或業績銷售,她因爲自己有投資平臺,知悉給付投資人月息爲0.8至1.65%。
張淑芬指出,公司存摺、印章都是曾耀鋒保管,是否有收益只有曾才知道,曾也不會讓她過問,而她和家人、親友都有投資平臺,曾耀鋒甚至用她掛名的公司向地下錢莊借錢,現在付不出來,這些人也都是找我要。
檢方起訴認爲曾耀鋒、張淑芬爲了隱匿犯罪,移轉名下房產給顏妙真,還在桃園、宜蘭多處藏匿高價藝術品、數百瓶酒類和名牌包;張淑芬表示,她的部分只有名牌包,高價藝術品和酒類都是曾耀鋒的。
她說,她有鼓勵曾耀鋒去自首,真心面對司法,因爲這件事情真的太大了,而她當時身上都沒有錢,付不出桃園房租,曾耀鋒透過前行政顧問陳振坤找到宜蘭一間不用租金的房子,她纔會將名牌包搬去宜蘭。
張淑芬再度泣訴,她去宜蘭是因爲曾耀鋒開票借款400萬元,而票據到期了,曾擔心去自首之後,她在外面無法面對債主,家中還有女兒在等她,「我不是要逃亡」,女兒也因本案受到打擊太大,現在也離家出走。
檢方指出,張淑芬是在宜蘭旅館被拘提到案,不是在租屋處,也不是在陳振坤找的宜蘭房子,而張淑芬知悉曾耀鋒是通緝犯,卻在曾酒駕被逮報假名時,卻漠視不作爲,認爲她目無法紀。
檢察官再指張淑芬和李耀吉的對話紀錄,張女說「對,我們開始做假債權的時候是4年前」、「4年前我們平臺量能不足,確實我們迷失」等語,顯見張淑芬知情。
im.B吸金案主謀曾耀鋒。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網路借貸媒合平臺im.B爆吸金25億元,檢警在主嫌曾國緯、曾的女友張芬處所查扣多個名牌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