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豬「洗產地」再查獲1家 多流向這6縣市自助餐、便當店

桃園市衛生局昨日會同衛福部食藥署人員前往稽查下游33家業者。(桃園市衛生局提供/陳夢茹桃園傳真)

桃園市衛生局13日再度接獲陳情,指出轄內有家食品公司有反口美國豬肉但但出貨標示不實的狀況,昨天會同衛福部食藥署前往稽查,發現該公司提供給下游業者的產品報價單將產地標爲「加拿大」,共出貨給6個縣市共61家業者,多數業者爲自助餐、便當店及企業員工餐廳,產地標示不實恐涉及《刑法》,將移請司法機關調查。

衛生局副局長餘依靜說明,玉釩食品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販售美國豬肉但出貨標示不實一案,稽查發現業者於今年3月至10月出貨2項產品雖外包裝標示原產地爲美國,但進一步追查下游業者時,卻發現該公司提供下游業者的產品報價單(型錄)及出貨單原料產地卻標示「加拿大」,法務局消保官表示,該公司商品虛僞不實致他人陷於錯誤的行爲恐涉《刑法》第255條,將移請司法機關後續調查。

餘依靜表示,14日至下游33家業者稽查,玉釩公司的2項美國豬肉產品卻於出貨單註記爲加拿大,分別爲「豬腳圓切片5片/斤-12Kg/箱<可愛家>加拿大」、「豬腳圓切片4片/斤-12Kg/箱<可愛家>加拿大」,下游業者分佈6縣市,包括桃園市、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新竹市及新竹縣,共計61家業者,致使下游業者誤認該項豬肉產品原產地爲加拿大,這些業者主要是自助餐、便當店及企業員工餐廳。

餘依靜說,桃市府已啓動「桃園市進口豬肉稽查專案計劃」,優先針對源頭工廠、輸入業與販售業查覈,於現場確認豬、牛肉產地標示及執行乙型受體素類(含萊克多巴胺)抽驗,目前完成查覈輸入業及冷凍冷藏肉品製造業者共15家,其中2家有進口美國豬肉,經查其進銷存紀錄與產品標示皆符合規定,爲保障民衆食品安全,另於上游業者處抽驗10件進口豬肉檢驗乙型受體素,檢驗結果均合格。

餘依靜呼籲食品業者,應確實遵守豬肉原產地標示規定,於餐廳內及散裝肉品販售處以卡片、菜單註記、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等型式,或於製造產品外包裝上如實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國),並保存肉品來源佐證資料備查,未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者,違反《食安法》第22條及第25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

倘若有原產地標示不實的情形,將依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項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民衆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桃園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