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倚賴歷史與傳統判例 惹惱大法官巴瑞特

立場溫和保守的大法官巴瑞特2月參加華府的座談。(美聯社)

雖然目前在最高法院,絕對多數的保守派愈來愈倚賴歷史爲判決指導,但對用歷史與傳統來解決現代案件作法感到不滿的聲音也在發酵。

大法官湯瑪斯(Clarence Thomas)上週對一起重大商標案件的判決雖然獲得一致的支持,但卻引發了由大法官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開啓,關於用歷史和傳統來判決案件作法的激烈辯論。

最高法院最新的保守派大法官巴瑞特,指責資深大法官湯瑪斯對歷史高度關注的作法,根本是「見樹不見林」,不顧大局。

這爭論顯示着最高法院的一些成員,在調整使用原典主義(originalism)的方法與時機;原典主義是指對憲法中的內容進行解釋時,都應該以「通過憲法當時」的原本理解爲基礎的概念;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要求在對憲法進行解釋時,都應抱持原典主義。

但即使只是微小的變化,也都可能會對最高法院中的重大案件產生巨大影響,其中就包括了很可能會倚賴歷史進行判決的家庭暴力禁令者是否能擁槍之案件。

紐約大學(New York University)法學院布瑞南司法中心(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的傾自由派憲法專家沃爾夫(Tom Wolf)表示:「巴瑞特對原典主義的批評無疑顯示,法庭中原典主義者之間,對正確利用歷史的分歧,似乎正在日益擴大。」

沃爾夫說:「這肯定會形成新多數的另一種或多種歷史研究方法。」

當最高法院在上週駁回一名律師,以「川普太小」(Trump Too Small)一詞爲商標的申請時,九名法官都一致同意駁回,但卻在引用國家「歷史和傳統」來解釋駁回商標的決定上,出現強烈分歧。

巴瑞特贊同駁回的判決,指出「聯邦商標法,禁止在未經個人同意的情況下,註冊其姓名的規定」符合憲法,但卻另外單獨寫信表達了她對湯瑪斯決定倚賴「歷史和傳統」來解釋的理由感到不滿。

巴瑞特承認,她認同「傳統在憲法裁決中可以發揮合法的作用」,但法院對歷史的高度關注,根本是見樹不見林,並試圖要在由湯瑪斯和其他保守派大法官採取「歷史與傳統優先」路線中找出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