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開辯論庭 攻防程序濫用四個爭點
孟晚舟案開辯論庭,主辯程序濫用四個爭點。圖爲2019年3月6日上午,孟晚舟(中)離開加拿大溫哥華住所,赴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出庭。(中新社)
大陸央視新聞2日報導,華爲公司副董事長、財務長孟晚舟當地時間3月1日,在加拿大溫哥華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出庭。法庭即日起召開辯論庭,將連續5天,就孟晚舟律師提出的「程式濫用」申訴理由中的第一個爭點,也就是「政治驅動」進行辯論。
報導稱,這個階段被稱爲言詞辯論庭階段,與之前法庭聽證階段有所不同。顧名思義,法庭辯論階段主要是檢方和辯方律師就案件進行陳述,而聽證階段主要是聽取證人提供的資訊。不過,在這個階段中,依然會有聽證內容,因爲此前的聽證,實際上只是對第二爭點,也就是「非法拘禁」進行了聽證。
在此之前,華爲加拿大公司發表了一份聲明表示,在這個階段的法庭辯論中,孟晚舟的辯護律師將提出反對引渡的4個爭點,分別爲:政治驅動、非法拘禁、重大遺漏和錯誤陳述、違反國際習慣法。
一、政治驅動是指,在川普擔任美國總統期間曾公開聲稱,願以把孟晚舟引渡案作爲談判籌碼,迫使中國接受美國的貿易條件,獲取政治和經濟利益。
二、非法拘禁是指,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和聯邦員警(RCMP)在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的指使下,擅自改變法庭立即逮捕的命令,在溫哥華機場對孟晚舟進行非法搜索並套取口供,非法對外提供這些資訊等等。這些都是對孟晚舟憲章權利的侵犯。
三、重大遺漏和錯誤陳述是指,美國司法部向加拿大法庭提供的有關孟晚舟案的法律文件中,刪除了關鍵證據,彎曲了事實,從而誤導加拿大法庭。
四、違反國際習慣法是指,美方對孟晚舟的指控借用的是域外法權的概念,但是孟晚舟與匯豐銀行均非美國公民和企業,雙方之間的行爲也沒有對美國構成威脅,因此美國沒有理由借用域外法權的概念對孟晚舟提出引渡。
報導指,按照庭期安排,對「程序濫用」申訴理由第一個爭點的辯論,將在3月1日到5日持續5天,然後在3月到5月之間陸續對這4個爭點繼續法庭辯論。具體何時作出判決,目前還沒有確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