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搶水 臺積、地方可自建再生水廠

臺積電擬在嘉義設廠,卻要從湖山水庫調水,引起雲林縣民反彈。 路透

日昨聯合報頭版「臺積掀雲嘉搶水大戰」,報導臺積電擬在嘉義設廠,卻要從湖山水庫調水,引起雲林縣民反彈。無獨有偶,前一日聯合報也報導「深井抽不到水,高屏瀕臨搶水大戰」。臺積電雖號稱護國神山,各地方政府殷殷期待來設廠,卻也凸顯地方水資源不足窘境。

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子法「開發單位使用再生水辦法」今年二月一日起實施,強制計劃用水量達每日二萬立方公尺以上者,其工業用水應使用至少一半再生水。只是再生水廠分佈不均,產水量也不夠,行政院已覈定開發十一座再生水廠,卻無一座在雲嘉地區。

從雲嘉用水結構看,嘉義每天用水約卅萬噸,約十一萬噸還要靠曾文、烏山頭水庫系統支援;雲林每天約需廿五萬噸,除湖山水庫外也偏重地下水,因地層下陷地下水必須再減抽,二縣都不太適合大用水戶進駐。

水資源屬國家所有,水資源調度也已是常態。水利機關面臨水庫開源困難,只有加強調度,讓所有水資源區能「同甘共苦」,況且臺積電未能使用再生水也是因政府無再生水源,因此不得不由湖山水庫調度。但云林縣的反彈也要慎重因應,未來水情不佳時,雲林的用水應優先考量。

臺積電既只能在雲、嘉二選一,落選者有所不滿可以理解,但地方政府何妨加快再生水廠規畫建置,不必等中央青睞,有再生水資源當嫁妝,大用水戶就必然會落腳。

但若要顧及用水安全與環境正義,臺積電等獲利高的電子大廠何妨自建再生水廠?以私人企業的效率,說不定能更快使用再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