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會爆炸案29傷 嫌犯判無期刑
嘉義和聯境金虎爺會去年慶祝創會10週年遶境活動,當天晚上在舞臺旁發生爆裂物爆炸,警方循線查獲趙姓男子涉有重嫌。圖/本報資料照片
判決指出,40歲趙偉志在租屋處以鐵盒爲容器,裝填所製造的炸藥及鋼珠等,製成可遙控引爆的爆裂物,去年7月15日晚間9點40分許,趙男將爆裂物帶至金虎爺會場活動會場,放進離舞臺不到4公尺的垃圾桶,隨後走到30公尺外巷道遙控引爆。
當時舞臺區不少民衆觀看錶演,巨大爆炸聲響讓不少人受到驚嚇,爆裂物爆炸後造成鐵盒破碎成百餘塊微小破片,造成29名大人、小孩輕重傷,被緊急送醫治療。
趙男否認犯行,但合議庭認爲,趙男在案發前即廣泛搜尋製造爆炸物及國內外知名爆炸犯罪案件相關資訊,依證人證述內容及現場採證資料、監視器畫面及勘察採證報告與鑑定書等資料,並在租屋處查扣詳載製造爆炸物筆記、遙控器引爆爆裂物結構圖筆記紙與製造爆裂物所需器具與設備,還有爆炸威力逾10顆手榴彈裝藥量的炸藥,犯罪事實堪以認定。
合議庭審酌,趙男明知爆裂物危險性甚高,違法制造並刻意選在人潮聚集地點放置、引爆,足引起大衆高度恐懼不安,且殺傷力大,造成29人受傷,部分被害人傷勢嚴重住院進行多次清創手術,所爲屬預謀型無差別隨機攻擊犯罪行爲,犯罪手段冷酷兇殘心態狠毒,犯後毫無悔悟之心,因此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