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 第2座離岸風電場 落腳通霄苑裡外海
苗栗縣首座離岸風電場位在竹南鎮及後龍鎮兩地外海,業者經過2年建置離岸風電機,埋設輸電纜線以及升壓站,2年前開始商轉。(謝明俊攝)
苗栗縣繼竹南、後龍兩鎮近海區域成爲縣內首座離岸風電場後,第2座離岸風電場將落腳通霄鎮、苑裡鎮外海區域,由民營「海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向苗栗縣政府申請「苗栗離岸風力發電計劃三」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縣府依《海岸管理法》及「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自3月13日起在縣府及苑裡鎮公所公開展覽30天,並於27日晚間在苑裡鎮西平裡活動中心辦理公聽會。
苗栗縣首座離岸風電場位在竹南鎮及後龍鎮兩地外海,業者經過2年建置離岸風電機,埋設輸電纜線以及升壓站,2年前開始商轉,卻引起南龍漁會漁民們不滿,向立委陳超明陳情當地漁獲明顯減少,與業者當初聲稱衆多離岸風電機座可以形成魚礁作用聚魚相違。
由民營「海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爭取設置苗栗縣第2座離岸風電場,將落腳通霄、苑裡兩鎮外海,離岸風電機座多半設在通霄鎮海域,輸電纜則由苑裡鎮房裡裡海岸上岸,並設置升壓站1座,縣府工商發展處在接獲業者申請「苗栗離岸風力發電計劃三」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後,依《海岸管理法》及「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自3月13日起在縣府及苑裡鎮公所公開展覽30天,27日晚間辦理公聽會。
公聽會由縣府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主持,現場有2、30名鎮民出席,鄉親關切離岸風力發電長期對在地的影響,希望該籌備處對在地漁民照顧、地方建設協助應有具體迴應,所有鎮民口述或書面意見都會作成紀錄,後續提交內政部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