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山區驚見大批「三條腿」狗 退休警被控私宰山豬肉
在賴男放置山豬吊附近的山頭裡,可以發現民衆所養的犬隻幾乎都因中過山豬吊而截肢,成爲3腿狗。(圖/方萬民攝)
苗栗縣一名退休員警賴姓男子號稱「除害獵師」,打着「替農民移除危害性山豬」爲由,四處放置山豬吊,遭地主控訴私闖私人土地放置陷阱,造成附近不少生物受害,輕則截肢甚至喪命。本刊記者實際前往苗栗的筍園,發現該處山頭不少犬隻都只剩3條腿,有的甚至只剩2條腿,而賴男也被控私自宰殺山豬上網販售,相較於一般豬肉每斤70、80元的價格,野味山豬肉則被賴男開出每斤350元的高價。
據瞭解,賴姓男子退下警職後專職獵捕山豬,臉書上PO出自己高舉鐮刀的自拍,寫下「準備出草」,並以《野保法》21條「野生動物因危害農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者,得予以獵捕或宰殺」作爲免死金牌,打着爲農民除害的大旗,每年所獵捕之山豬更高達百隻。
賴男也被控訴,其將所獵捕到的山豬私自宰殺,開出每斤350元的的高價販售,卻因未有直接宰殺等影像,導致主管機關無法可罰,賴男還因此成立臉書社團,與不少「同好」交流,甚至PO出一羣犬隻圍着山豬不斷撕咬的血腥畫面。而賴男所獵捕之山豬更不分大小,對比原住民獵人倫理中,只要看見山豬腳印旁有小山豬的痕跡,就不會放置陷阱的作法,顯得相當諷刺。
賴男直接在臉書上公開其私自宰殺、販售山豬肉的貼文,每臺斤要價350元,吸引不少民衆在底下留言希望購買。(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據悉,賴男除去獵捕山豬外,也在社團內販售自己將傳統山豬吊改良研發、殺傷力更強大的彈簧鞭,每組價格約900元,並號稱已申請專利,不過實際上網查詢卻無法看到相關專利字號。根據現有法規,除新北市政府《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中規定,全面禁止製造、販賣、陳列、出租、出借或使用獸鋏或金屬材質之套索(山豬吊)陷阱,得依規定開罰1.5萬元至7.5萬元之罰鍰外,並無任何中央法規可以規範,唯一僅有《動保法》14條之二規定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入獸鋏,所規範之項目中並無山豬吊,可說目前全國除新北市之外,對山豬吊完全無法可罰。
儘管賴男在山頭到處放置山豬吊,造成附近居民所養犬隻因中陷阱,幾乎只剩3條腿,但也有農民無奈表示,只要山豬一來確實會造成農作物損害,單單一隻山豬一天平均就可以吃掉100斤橘子,但自己家所飼養的狗狗卻又都曾受過山豬吊的苦,只希望賴男放置陷阱後能至少2天查看一次,避免其他小動物因此慘遭危害。
在賴男的臉書上可以發現,其所「移除」之山豬大小通殺,對比原住民從不對帶着小山豬的山豬放置陷阱,顯得相當諷刺。(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而流浪動物珍愛協會理事長黃宣富也拿出先前在山區清除山豬吊時發現的獸鋏表示,儘管有關單位已明確禁止使用,但在清除過程當中卻仍可見相關陷阱。他指出,儘管賴男在當地已惡名昭彰,有關單位卻互推皮球,甚至懼怕賴男揚言提告,只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讓賴男至今如此肆無忌憚。
對此,苗栗縣動防所所長張俊義迴應指出,苗栗縣公館鄉北河、大武、卓蘭一帶幾乎每個月都有民衆私自使用山豬吊,造成野生動物截肢的情形發生,農業部早已禁用山豬吊,針對4月20日於北河村清除山豬吊一事,動防所是依法沒入,並無不法,賴男事後也坦承相關山豬吊就是他所放置,動防所後續也將通知賴男到案說明並依法開罰。
而針對賴男在臉書上宣稱自己是依據《野保法》21條進行獵捕山豬一事,苗栗縣政府指出,賴男獵捕山豬的行爲已明確違反《野保法》19條使用陷阱或特殊獵捕工具獵捕動物,將對其依法開罰;而所謂《野保法》21條危害農作物之野生動物得獵捕宰殺一事,也須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於一定範圍、一定日期內使用合格獵具進行捕捉,「並非如賴男自己的錯誤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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