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臺3線休旅車停車道中間「等人」 害重機急煞閃避倒地

▲臺3線發生休旅車無端停車道,重機急煞倒地,騎士幸運未受傷。(圖/翻攝臉書社團「重機車友 ❘ 各區路況天氣、資訊分享中心」,下同)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有鍾姓網友在臉書社團貼文,指昨(8日)上午騎重機行經臺3線苗栗縣獅潭鄉一處轉彎路段,前方一輛休旅車爲了等候友人,竟不顧來往人車安危,大剌剌停在外車道上,重機擔心碰撞緊急煞車自行倒地,造成重機受損、騎士未受傷。警方今天表示,若當事人用影片具名檢舉,警方纔有依據、依法開罰。

鍾姓重機車友昨在臉書社團「重機車友 ❘ 各區路況天氣、資訊分享中心」中貼文,指控一輛休旅車,直接停在臺3線一處路口的外線車道上,後方沒有擺設故障等標誌,鐘被迫緊急煞車後,車子失去重心往左側倒,造成離合器手把部份斷裂、照後鏡刮損,幸好人未受傷。但網友批評說:「開車的人頭殼裝大便吧?87欸,駕照拿去燒一燒啦,隨便亂停想害死多少用路人!」

鍾姓車友說,休旅車男駕駛下車後,他質疑爲何停在路中間?對方竟迴應要等人!鍾批評說:「要等人請再靠邊一點,或是找個不是車道的地方好嗎?當下遇到其實有點不知道該怎麼發脾氣,也忘了要報案,只想趕快閃邊不要擋到後面的人。另外,他的重機比較老一點,沒有ABS,當下時速60,緊急煞車時後輪已經撇一邊了,車子較重加上左腳抽筋就倒了。Po出來只是想提醒各位騎車小心,這次就當作是度一個車關,也跟汽車車主提醒過以後不要停在車道上。

轄區大湖警分局巡官胡文雄表示,初步瞭解本案爲昨上午8時許,當事重機行經臺3線北上121.5公里處,有休旅車原因不明停在車道上,但警方迄今未接獲報案、無人受傷,若有當事人持相關影像、具名檢舉,警方再依法調查後開罰。

胡文雄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駕駛人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可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警方提醒各位用路人小心駕駛,保持安全車距,並注意路況變化,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