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牀戰實況遭PO上網3年 好友看片驚覺主角是閨密

一名嫩妹與男友分手後遭報復,將兩人牀戰實況遭PO上網,3年後才發現。(中時資料庫)

臺中市一名嫩妹,去年接到閨蜜急電,表示自己在觀看色情網站時,竟然發現片中男女主角竟然就是她,甚至標題還以「小婊子」爲題,讓該名嫩妹當場崩潰,女方直覺當時拍攝的是蕭姓前男友,而且該片早已在3年前就在網路上流傳 一怒下前往警局報警提告,臺中地院簡易庭一審判蕭男3個月,但經上訴後雙方和解,且付出賠償金,因此改判2年緩刑。

根據判決書記載,蕭男與女友在105年間開始交往,系男女朋友關係,2人交往期間,蕭男多次與女友發生性關係時,偷拍兩人性交過程,甚至趁女友不注意時偷拍裸照。

但2人於3年前分手後,蕭男竟爲了報復,在106年間,將自己與女友的性愛影片,上傳到某色情網路論壇,並以主題爲「小婊子」之文章中,供網友觀看,直到去年,女方友人在網路論壇上,看到女方性愛的身影,她自己私下觀看後,竟然發現竟是與男友交往拍下的影片,於是向警方報案。

臺中地院簡易庭審理時,審酌兩人爲男女朋友,分手後本應好聚好散,認爲蕭男縱使不能互相祝福,也不應該藉由上傳2人交往期間之親密影片,毀損前女友之名譽,且依現今科技,電磁紀錄影像能被反覆、大量複製,並透過網際網路快速散播,一旦上傳至網際網路後,甚難阻止、收回,但蕭男竟恣意將2人性交過程拍攝之影像,上傳至網路論壇網站,供不特定多數人觀覽,使女方身心受創,並危害社會善良風俗,足認其法治觀念淡薄,且未能與女方達成和解,因此判刑3個月。

但蕭男認爲判決過重上訴,臺中地院認爲蕭已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女方也同意不追究蕭刑責,且已支付和解金,因此駁回上訴,宣告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