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公館福德祠面臨標售 縣府攜手地方助還地於民
新港寮福德祠還地於民慶典活動。(苗栗縣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苗栗縣長鍾東錦頒發證書。(苗栗縣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苗栗縣公館鄉新港寮福德祠發展協會26日辦理歲末酬謝天神暨文化復興「還地於民」慶典,苗栗縣長鍾東錦頒發證書予廟方,並感謝各界對宗教社會公益的奉獻與付出。
新港察福德祠伯公建於1946年,日據時代時土地登記於伯公名下,但因伯公無法成爲所有權人,伯公的土地將面臨標售的命運,但在新港寮福德祠發展協會理事長朱志龍、議員余文忠及苗栗縣政府民政處團隊的積極努力下,順利將坐落土地更名爲現管理者「新港察福德祠發展協會」,落實「還地於民」政策。
縣長鍾東錦表示,由於過去伯公土地歸屬不清楚,因此責成民政處團隊用心並簡化處理過程,成立法人完成土地登記,落實政府保障民衆既有土地權益及維護財產權,而明年將推動的三節敬老禮金除了帳戶列冊以外,獨居老人等弱勢部分會請鄉長、里長等人幫忙發放,縣府團隊將持續照顧各族羣的鄉親。
鍾東錦、議員孫素娥、許櫻萍、徐筱菁、楊明燁、曾玟學、余文忠主任、公館鄉長何在鑫,以及地方代表等人,26日到場共同見證土地公文化復興奇蹟。縣長頒發證書予新港寮福德祠發展協會,感謝各界對宗教社會公益的奉獻與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