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號召雙殺藍版《憲訴法》、《選罷法》 破2千人頂寒風立院外集結

▲臺灣公民陣線結合衆多公民團體再次號召青鳥公民運動「下班、下課,立院集結」。(圖/經民連提供)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爲了避免中國國民黨人在週五立法院院會突襲排審《憲法訴訟法》與《選罷法》修法,臺灣公民陣線結合衆多公民團體再次號召青鳥公民運動「下班、下課,立院集結」,頂着最低12度寒風,現場已超過兩千人集結,經民連提出四項訴求,包含:立即通過已經拖延五個月的《學生輔導法》修正案、撤回翁曉玲提出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撤回傅崐萁、許宇甄的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選罷法》修正案、撤回許宇甄的提高罷免過案門檻《選罷法》修正案。

臺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黃承瀚表示:此次公民團體集結,青鳥公民運動再次走上街頭,要阻止民主倒退,要雙殺的惡法,就是翁曉玲的三個《憲法訴訟法》修正案,以及傅崐萁與許宇甄分別領銜提出的三個《選罷法》修正案。選罷法修正不考慮分母的不同,直接拿分子比大小;不考慮投票率與投票人數的不同,竟然要求同意罷免票數必須大於被罷免人原當選票數,纔算罷免通過。過去三十年,臺灣曾經舉行八次中央及縣市層級罷免投票,投票率介於24.98%到51.72%之間,均遠低於被罷免人原選舉投票率。

黃承瀚指出,在野黨用嚴重誘導、扭曲的政黨民調,誇稱多數民衆支持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無論中國國民黨的修法說詞,或民衆黨黃國昌的惡意民調,都以總統副總統個人參選連署也應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爲藉口,卻向民衆隱瞞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是在2012年10月纔將包括身分證影本在內的紙本個人資料納入保護。

黃承瀚表示,臺灣從1996年開始總統直選,非屬政黨提名的個人候選人,無論林洋港(1996)、許信良(1996)、宋楚瑜(2000)、宋楚瑜(2012年1月),都是在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將紙本納入保護以前。在此之後,數十萬國民身分證影本的徵求、蒐集、影印、造冊與查對,根本與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立法本旨相沖突,因而,個資法修法生效至今,不曾有人透過連署登記爲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臺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今天,是冬季青鳥的首次集會。四項訴求是:第一、立即通過已經拖延五個月的《學生輔導法》修正案,第二、撤回意在癱瘓憲法法庭,翁曉玲提出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第三、撤回要讓罷免成案極困難,傅崐萁、許宇甄提出的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選罷法》修正案。第四、撤回要讓罷免投票通過不可能,許宇甄提出的提高罷免過案門檻《選罷法》修正案。

賴中強直言,請問藍白二黨《學生輔導法》的提案人:臺灣民衆黨黨團、洪孟楷、萬美玲、羅智強、馬文君、羅廷瑋、廖偉翔、徐巧芯、林思銘、楊瓊瓔、柯志恩、葛如鈞、王育敏、陳菁徽(以上僅僅列出領銜提案人),你們是真的重視《學生輔導法》?還是說一套、做一套,先讓程序委員會把已經拖了五個月的《學生輔導法》列爲第一案,明天一早,再來突襲變更議程排審《選罷法》、《憲法訴訟法》?是不是要把《學生輔導法》拖到天荒地老,真有學運,藍白二黨纔會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