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辦公聽會催生媒體議價法 學界砲火猛烈:立法進展緩慢
爲還給媒體健康公平的產業環境、提升新聞價值與品質,民衆黨立院黨團今(29)日召開「新聞有價、公平競爭-催生媒體議價法」公聽會,彙集國內學者專家集思廣益,共思如何扭轉檯灣當前的媒體困境。(民衆黨團提供)
爲還給媒體健康公平的產業環境、提升新聞價值與品質,民衆黨立院黨團今(29)日召開「新聞有價、公平競爭-催生媒體議價法」公聽會,彙集國內學者專家集思廣益,共思如何扭轉檯灣當前的媒體困境。會上學者多對「媒體議價法」立法牛步感到不滿,痛批進展緩慢、甚至倒退;中時報系總經理何勁鬆等媒體產業代表也表態,應儘速立法。
民衆黨立委林國成在公聽會一開始便表示,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的時代,社羣平臺早已成爲新聞主要收看管道;根據統計,儘管2019年臺灣數位廣告收益達400多億,國際平臺卻未合理分配利潤給媒體,導致媒體向業配、公家標案、腥羶色甚至假消息靠攏,平臺更不會花預算在劣質新聞上,形成惡性循環。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則指出,數位平臺憑藉大數據做到廣告精準投放,吸引許多資金,而臺灣在廣告市場大數據的累積上卻非常不足,他強烈質疑NCC數據稱「2022年有線電視的廣告收入僅62億元」數字失準,要求NCC進一步釐清。他強調,準確數據是推動媒體議價法的基礎,有助改善傳統媒體與數位平臺之間的競爭環境。「新聞有價、公平競爭是推動法案的核心考量,民衆黨是國內最沒有包袱的政黨,願全力推動媒體改革,沒有顏色之分。」
黃國昌進一步表示,有線電視廣告收入自2011年的212億元,一路下滑至目前的150億元,報業廣告也僅剩14.1億元,兩大跨國平臺搶走臺灣數位廣告6到8成的收入,質疑Facebook等平臺賺了這麼多錢,卻不用落地、不用繳稅,在臺灣造成了不公平的競爭。他砲轟相關部會,官員只會與跨國公司拍照,卻毫無解決問題的魄力,尤其法案進度拖延過久,必須在本會期內加速推動。
而公聽會上,多位學者對於「媒體議價法」原地踏步感到憂心,政大法律系教授王立達就指出,自他與許多學者在2022年9月1日首次提出相關草案以來,進展緩慢甚至倒退。他認爲,行政院的決策層級對此議題的支持力度不足,「找任何一個部會都沒有用,因爲只有行政院有權力」,但行政院成立的「國內產業與大型數位平臺共榮發展協調小組」,召集人卻不參與和議價法相關的實際會議,只當「藏鏡人」,還說不知道行政院長卓榮泰的意向,而數發部的態度詭異,根本無法應對數位時代的挑戰。
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周韻採也說,媒體若沒有得到正常回饋,就會變成內容農場,長期下來將有害民主發展,她認爲本法中「議價先於基金」,如今Google拿錢和預算出來給媒體,她形容像是「丐幫在分錢,變成計劃補助,扭曲了媒體希望的合理分潤模式」,反而是對臺灣媒體的傷害。周韻採批評,政府不該被數位平臺威脅,就算數發部無作爲,公平會也應該動作,政府不應無視不公平競爭。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系教授賴祥蔚則感嘆,「媒體議價法」從2021年討論到現在,愈來愈沒聲音,但三年來臺灣的媒體卻已被蠶食鯨吞,這樣的狀況從新聞媒體蔓延到文化圈、戲劇領域。既然國際數位平臺巨擘一年就能獲得400多億的收益,卻又不開放後臺流量參考,那最好的方式是有一個第三方公正機制,共同進行議價程序,而不是屈辱的偶爾向國際數位平臺申請補助,使媒體毫無尊嚴可言。
王立達說,他支持且認同民衆黨的草案版本,可以促進數位平臺與媒體之間的協商。並強調這種模式在澳洲、Google和Meta的協商中已多次被驗證,也在加拿大進行了調整,確實可行。他特別強調,基金設計應避免落入行政部門控制,以防重蹈以往黨政軍介入媒體的覆轍;屆時基金管理應交由公正人士、媒體工會和業界代表組成的委員會來操作,並透過透明的分配規則進行資金管理。
不過,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教授江雅綺則擔心,民衆黨團版本草案中,基金跟議價會互相流通,「如果將兩者混爲一談,反而可能增加法案的複雜性,導致通過難度提升。」她主張「媒體議價」與「基金補助」應分開處理,除非新聞市場無法正常運作,才需要政府介入進行調整和裁決,政府不應成爲內容的裁決者,以免影響媒體的獨立性和公信力。
臺大新聞所教授則指出,2021年澳洲強制通過媒體議價法時,全球開始關心媒體議價法;但近年發生變化,Meta非常強硬不願付費,Google所承諾的經費也在下降,成爲國內外立法的阻力。
林照真認爲,數發部「其實反對議價法」,主因就是Meta的態度,Meta在與紐西蘭和加拿大討論時都表示會退出,不參加任何議價法的安排,並不支付相關費用;在澳洲的情況則是,Meta在三年後宣佈不再參與議價法。她說,加拿大的《線上新聞法》採用指定製,相對成功,可透過協調不同媒體,確保Google提供的基金能夠公平分配。
公聽會也邀請到媒體產業代表,中時報系總經理何勁鬆憂心表示,Google、Apple近期推出的AI爬梳模型,已經可以不用連到新聞本身,直接剝奪媒體收益,建議議價仲裁應儘速立法;除議價外,應設數位新聞發展基金,用途應改善整體新聞產業環境,特別是用於原創新聞內容產製、傳統新聞媒體數位轉型、新聞從業人員改善勞動條件。TVBS法務經理顏聖茹則代表衛星公會發言,表示全力支持,希望能列爲優先法案,但草案當中第五、第六條的態樣可能不太符合現況,建議可刪除。
產業與學界發言完畢後,相關部會也逐一回應,首先,數發部數產署副署長陳慧敏表示,數發部「非常贊成立法」,但因爲META的強硬與在其他國家的爭議、以及相關公會想法也並不一致,「如果各方有共識,我們也很樂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綜合規劃處處長溫俊瑜則表示,支持新聞有價,應有合理分潤,但「NCC只管廣告跟電視、平面媒體是文化部、數位部是網路媒體」;顯然數發部雖是主責單位,卻因爲各有職掌、過度分工難整合,形成多頭馬車。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副司長朱砡瑩則說,感謝民衆黨團舉辦此公聽會整合各界建議,並承諾「會整理今日蒐集到的意見,希望積極讓這個法案能夠通過」。公平交易委員會服務業競爭處副處長陳俊廷也表示,會考慮整體經濟利益跟公共利益,支持且應該要促進協商。
民衆黨立委吳春城強調,媒體人長期面臨高壓且低薪的工作環境,他對媒體工作者的辛苦感同身受;並表示,媒體工作不僅需要被賦予價值,也應該擁有尊嚴。他認爲,媒體議價法的推動不僅是爲了改善媒體人的工作待遇,更關乎媒體產業的整體發展。他特別提及在基金管理模式上的考量,認爲若基金交由行政部門管理,可能會重蹈NCC管理不善的覆轍;他呼籲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討論,提供具體建議,以確保基金的運作符合媒體業者的需求。
民衆黨立委麥玉珍指出,媒體議價法不僅是對傳統新聞媒體的保障,更是對資訊流通的守護與提升。她表示,推動媒體議價法的核心目標是讓新聞創造者獲得合理報酬,實現合理的議價權;基金的組成應考慮公平性與公益性,以避免不平等的資源分配。針對自媒體的引用問題,她承諾將進一步深入討論,確保自媒體創作者也能享有合理的報酬。
民衆黨立委林憶君則表示,媒體作爲「第四權」具有監督公權力的責任,是民主社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今入口網站和社交平臺因其演算法機制,對新聞產製的品質產生了嚴重影響,也導致媒體工作者的權益和收益受到剝奪。呼籲政府與各界積極參與,確保媒體能在公平的條件下持續發揮監督功能,並讓新聞工作者獲得應有的報酬與尊嚴。
民衆黨立委張啓楷總結強調,學界或媒體公會的共識都是「先談議價,再做基金」;他承諾,民衆黨團會將大家提出認爲有疑義的條文,再行研究。而他也直言,看起來文化部比主管的數發部還有心,提醒數發部要接受改革的挑戰,不要一直裹足不前,否則非但無法跟上時代,還會成爲媒體產業發展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