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提名辦法微調 酒駕增但書
民衆黨主長柯文哲。(本報資料照片)
民衆黨標榜「酒駕零容忍」,日前卻有兩位直轄市議員提名人遭爆酒駕前科,雖然分別退選、退黨,仍引發質疑。民衆黨昨通過修正提名辦法,明定未涉刑責、未達公共危險罪、未拒測,且初犯超過10年,這樣條件下可例外接受提名;秘書長謝立功強調,考慮到「更生人」概念,因此通過微調版本。
民衆黨昨也發佈新人事案,秘書長謝立功率領新任的文宣創意部主任許甫、立法院黨團副主任兼文創部副主任蔡峻維、國家治理學院副主任盧冠妃出面受訪。
民衆黨曾在2月11日公告禁酒駕條款,明定酒駕不予提名,提名後發現酒駕者,得逕爲撤銷提名;酒駕行爲包括駕駛任何交通工具,無論屬刑事或行政不法,包括但不限於遭行政裁罰、刑事處罰、緩起訴或緩刑者。
禁酒駕條款明定,被提名人因酒駕行爲而拒測者亦得撤銷提名;若在國外地區酒駕,經當地行政或司法機關認定後亦同。相關辦法在2月16日的民衆黨中央委員會通過。
民衆黨中央委員會昨通過修正提名辦法,將酒駕行爲不予提名原則,增列未涉及刑責且僅犯1次、受行政裁罰滿10年等條件爲但書,可例外接受民衆黨提名,遭外界質疑酒駕零容忍的決心。
謝立功表示,外界相當關注民衆黨被提名人涉及酒駕問題,但也有很多人認爲民衆黨規範太嚴格,可能連吃燒酒雞、薑母鴨都涉及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