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提3點駁律師公會 沈伯洋反嗆撒謊3次

立法院17日進行表決大戰,藍綠爆發激烈衝突,「臺北律師公會」認爲草案未經實質討論,強行表決恐違反程序正義;民衆黨團昨天提出3點聲明表達嚴正抗議。對此,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今天表示,民衆黨團的迴應,說了3個謊。

民衆黨立法院黨團昨天指出,臺北律師公會聲明指國會多數陣營17日院會對重大議案缺乏實質討論,未將草案內容公告周知、採舉手表決、違反程序正義等,多處罔顧事實、倒果爲因,並提出3點聲明表達嚴正抗議。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今天則回嗆,民衆黨團的迴應直接說3個謊,短短一個聲明就撒了3次謊,「你的聲明也才3點耶!藐視國會就是你自己。」

臺北律師公會昨天發佈聲明指出,17日立法院多數陣營就立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花東交通3項總額逾新臺幣2兆元的特別條例等案,於未經實質討論、欠缺程序正義的情形,以人數優勢強行表決通過部分條文,深表遺憾,並指立法程序斲傷臺灣民主國家根本,在野法曹表達高度憂慮。

民衆黨團昨晚則透過3點聲明迴應,第一是17日院會僅處理討論事項第一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並未及處理刑法藐視國會罪,及花東民衆引頸期盼20年的蘇花快速公路等相關條例,此爲聲明明顯錯誤。

第2,國會改革三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過去3個月均在委員會排審,民進黨籍立委卻不把握排審時機,強行提出40餘次散會動議,一再延宕,纔是三法難以進入實質討論,使各界期盼改革法案,遭遇重大阻礙主因。

第3,律師公會指稱舉手表決30年未使用,更是完全不瞭解立法院議事規則與程序的謬誤言論,舉手表決不僅爲立法院議事規範明定之表決方式,過去民進黨立委在委員會也多次使用。

民衆黨團指出,當日議事混亂,起因執政黨不斷杯葛、騷擾、干擾議程,對臺北律師公會聲明倒果爲因,表達嚴正抗議。

沈伯洋今天透過臉書表示,民衆黨團的迴應直接說3個謊,第一是17日院會只處理國會改革未處理花東條例,「那是因爲我們的阻擋纔沒處理到好嗎?花東條例在議程上」。

沈伯洋指出,民衆黨團說法案沒討論是因爲民進黨一直散會,但那是因爲在野黨不肯實質討論,直接沒收民進黨立委發言,「我們爲了擋下來,只好不斷提散會。造謠都不會臉紅嗎?」

沈伯洋表示,民衆黨團說委員會也有舉手表決,但委員會沒有表決器、人又少,當然就是舉手表決或唱名錶決,院會有表決器,要列入紀錄,舉手表決就不是好方法。

沈伯洋表示,重點也不是舉手表決,而是週五(17日)舉手表決的方式不合乎規則,票數還一直算錯,又無法得知誰投誰,不是很注重要記名嗎,短短一個聲明就撒3次謊,「藐視國會就是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