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 不該這樣踐踏

(本報系資料照片)

剛剛誇稱取得公投完勝的民進黨,慶功宴還未結束,就露出猙獰面目,扼殺民主毫不手軟。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和《地方制度法》逕付二讀,遭受強烈抨擊後勉強回覆常規程序,但主導其事的柯建銘總召居然公開指控反對者「師心自用」。究竟是誰基於私利而這樣踐踏民主?

臺灣民主得來不易,民進黨是貢獻者也是受益者。這套制度及其精神的精髓在於權力制衡,這對全面執政的民進黨當然有所約制,但它本於憲法凌駕於執政黨之上,因此民主實行與否以及如何實行,有其高於「人設」的超然性,斷非出自執政者的恩賜。

臺灣實行民主政治卓然有成,各級政府首長定期改選,民主政治不可或缺要件多已具備,在投票權之外,還有罷免權、公投體現創制權與複決權。其中缺陷當然也不少,尤以政黨惡鬥、社會撕裂、效能低落、煽惑民心、網軍橫行爲然。這些弊病在民進黨全面執政近6年來變本加厲,公投之後執政者濫權惡行更爲嚴重,執政者一副「只要我高興,沒有什麼不可以」嘴臉。

民主在臺灣倒退了,香港更加明顯。臺灣四大公投次日,香港迎來了《國安法》施行及選制「完善」之後的第一次立法會選舉。迴歸後的前20年,香港民主道路向西走,步履蹣跚,最後撞牆。之後,民主道路掉頭向東行,實行中共主導下的「愛國者治港」民主。選委會扮演關鍵性角色,除了選特首之外,還選出立法會中的選委會界別40名議員,更具提名立法會議員候選人大權。從選委會選舉到立法會選舉,全由建制派、親中派和「黨的人」包攬,不僅民主派出局,港產工商權貴影響力與份額也削弱;所謂「五光十色」芳蹤渺然,「清一色」則赫然亮現。多數港人對於這個在半個場地比拚的選舉興趣缺缺,投票率區區3成,而且多是特定立場的選民參與。

民主究竟爲何物?中共領導人、宣傳機器近期大唱民主之歌,歌聲嘹亮,但在「西方民主」信奉者聽起來,「全過程民主」的調子卻荒腔走板。所謂「過程民主與成果民主」統一、「程序民主與實質民主」統一、「直接民主跟間接民主」統一,而且「人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得到充分保障」,把「西方民主」信奉者搞得一頭霧水。

民主樣貌各國不一,但構成要件與實質運作內涵還有其不可或缺的標準,非可全憑主觀認定民主與否。說「全過程民主」優於西方民主,是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發明,如果只求強化內部的「制度自信」,倒也罷了,如果想對外爭奪話語權,那就要看世人信不信這套說詞。如果臺灣施行的候選人投票、罷免以及公民投票制度全都付之闕如;香港立法會候選人先要官方主導的選委會進行資格審查通過,當選後行使職權若有逾越,隨時可能被取消議員資格。那麼,世人如何評價「全過程民主」,不問可知,但這不是話語權誰屬問題,而是民主真僞的辨識問題。

民主所依循的理念顛撲不破,人民擁有自由權利、法治約束權力、選舉代議制、權力分立、言論自由、司法獨立、結社自由等制度性基礎缺一不可。尚未臻於此境的國家與地區,實應將其奉爲圭臬,不必否定其價值並另搞一套;至於民主制度已大體完備的國度,執政者則應善加珍惜,確切遵行,而不應將公共財轉變爲私產,師心自用,取奪任憑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