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縱論/檢方與媒體共跳的危險探戈
知名語言學者杭士基曾說,媒體對政府新聞來源的依賴,加劇了編輯上的扭曲。國家官僚機構握有權力槓桿的國家,常以審查或攏絡方式控制媒體,如果媒體缺乏自覺,很容易淪爲政府和執政黨的代言人。
臺灣司法可信度長期低落,司法院自己每年的「民衆對司法認知調查」, 二○二三年認同「大部分的法官都能不受任何干涉獨立審判」,不同意高達五十點一%。
民主社會,法院理應被認爲是正義的最後防線,然而臺灣民衆似乎認爲法院是政治的一部分,而不是獨立於政治之上。
美國大法官霍姆斯有一段話:「有一種錯誤觀念,認爲政府就代表正義,政府勝訴代表實現正義。可是,很多刑事案件,政府都使用了非法的、侵害公民權利的手段來獲取證據,這不能被接受」。這話告訴我們,對代表政府的檢察官要心存警戒。
當然,不配合檢方的媒體可能吃不到他手上的肉,但是吃了肉又不能咬他的手。但是,這中間還是應該有一條不逾越的紅線,這是真正專業之所在。而許多媒體已經配合過了頭。
諾獎得主,「快思慢想」作者卡尼曼說:「讓人們相信謊言的關鍵,在於不停地重複」。三人成虎,何況幾大電視名嘴每天猛灌檢方放話?主持人不但不引導平衡,反而主導偏頗。配上媒體審判式的標題,如「檢出奇招,逼佩琪自揭金流露馬腳?」、「密集存款六十次鬼扯平均數!」、「ATM狂魔,自己人也難挺?」、「接受專訪,自清,隔空串證?」、「保險箱藏海角N億?」,還有「柯被提訊,詭笑藏密碼?」,這是標標準準、躲在問號背後的人格謀殺。
這次北檢事件帶給人民衝擊的不完全是政黨色彩爭議,還有檢察官流露強烈的認知偏見,卡尼曼稱之爲「最具破壞性」的人類偏見:過度自信。
檢廉偵辦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機密幾乎天天外泄,程序正義備受質疑。北檢只鎖定「隨身碟」、「保險箱」偵查泄密來源,結論無法服衆和釋疑。如果檢方謙抑並且有倫理自覺,可能還可期待重視起碼的人權法治精神。不幸的是,我們沒見到這樣的北檢。從北檢辦柯案看得出,檢方沒有自覺的煞車功能,他們在偏見的迷霧中前行,堅信只有自己才能解決司法問題,更看不到「無罪推定」的最高原則。
重視基本人權的歐盟,在刑案追訴過程,必在無罪推定、言論自由和資訊權之間,訂定衡平原則,要求檢調節制權力。更在指令中定義公開傳播刑事訴訟訊息的合理性,不能造成嫌疑人的親人和周遭居民受不當影響,以防止擾亂公共秩序,導致審判不公。
愈是複雜的案件,媒體更應扮演重要角色,新聞界愈應自律,不得超越某些界限。在保護被告隱私權方面,某些國家禁止被告上銬的畫面出現,避免加深他已是罪犯的烙印。應秉着「最小傷害原則」,不應爲了媒體的不當報導,讓被告面臨更大有罪推定的風險。
反觀臺灣,嘉義市女議員戴寧,詐領助理費遭羈押,因父親過世請求回家奔喪,卻被上手銬腳鐐爬在靈堂前,新聞臺不斷播放,讓人看了不忍,對照趴趴走的陳水扁,這就是自吹人權大國的臺灣嗎?
其實人民也都希望司法公信力能夠提升,然而這次北檢又帶給司法受損的惡劣形象。檢察官不知道明不明白一個簡單的道理:在法律中,就像在生活中一樣,依法行政而不濫用權力,纔是本質。不論檢方或媒體,都應該知道這條線之所在,即是專業之所在。(作者爲政大傳播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