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大火案真相大白 消防小隊長是否射水?屏檢還原冒煙到爆炸55分鐘
去年9月22日明揚大火釀百餘死傷,屏東地檢署偵結今對外說明,由檢察長陳盈錦主持,偵辦主任檢察官許育銓說明案發經過,當日17點5分發現冒白煙,18點現場爆炸,還原55分鐘過程,另外率先抵達小隊長陳文川現場並沒有射水,消防人員抵達現場16分鐘後就發生爆炸。
主任檢察官許育銓透過監視器還原當天情況,17點5分,張姓倉管人員發現異狀;17點6分,倉管人員進入粉料區查看拍照;17點10分,兩名倉管人員退出到東南側出入口附近,等待後續人員到場協助;17點12分,倉庫白煙漫延到堆高機附近。
17點13分,生管課阮姓課長,陳姓管理師兼報案人,防火管理人王男等多名員工陸續進入倉庫查看。17點16分,短短十分鐘,泄漏白煙已漫延倉庫一半高度;17點17分,室內消防栓閃爍,內部消防設備開始動作。煙已慢慢漫延到外面。
17點23分,倉庫內都是白煙看不清楚狀況;17點24分,呂總經理到入口附近,鄭姓協理等人在場人員報告狀況。董事長也有到場比較晚到。17點31分,明揚纔打電話報案。
17時42分,消防隊員抵達現場;17點44分,帶隊官小隊長陳文川車輛停放在白煙出入口附近,白煙並帶有刺鼻味,下車時巡視現場概況,現場立即跟廠方人員詢問泄漏物質,並要廠方人員提供物質安全資料表。
17點48分,小隊長拍照入口處泄漏情況,並上傳現場照片;17點54分,小隊長將拿到安全資料表上傳羣組;18時零分九秒:入口處突出現大量白煙,隨即發生爆炸。
屏檢表示,當時一樓廠區,鐵卷門進來旁邊就是電梯貨梯,原物料放置位置,罹難兩位消防員鍾姓、施姓消防員在這邊發現。其他員工人員散落廠區西邊與中間位置,最後一位傅姓班長在二樓機臺下方找到。另外賴姓、陳姓消防員,因爆炸強度非常強烈,彈飛到消防車附近,在消防車附近找到。
許育銓說,根據當天17點6分倉管人員拍到架橋劑,用保鮮膜包裝,當時保鮮膜已燒焦捲曲,保鮮膜熔點90到130度,高溫引發原因。
現場消防人員抵達時,有沒有噴水?檢方調查,根據C40-P架橋劑,是可用水撲滅。小隊長陳文川抵達後,告知廠區人員拿乾粉滅火器待命,確定沒有開水閥,有預備要架水線,還沒有架設後就爆炸了。檢方研判,小隊長考量現場有其他化學物質,不敢貿然用水。
檢方表示,10人死亡,2名消防員、2名員工重傷,107人傷害,其中12人消防員,1人義消,外單位9人,其餘明揚員工。
提告部分,死者家屬3人提告,但有1人撤告;重傷部分3人提告;普通傷者26人提告(但有13人撤回告訴,剩餘13人中,6名消防員,7名員工)。
去年9月22日明揚大火釀百餘死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檢方透過監視器還原爆炸前55分鐘。記者劉星君/攝影
17點05分,第一時間倉管人員發現情況並拍攝照片回傳。記者劉星君/攝影
檢方透過監視器還原爆炸前55分鐘,17點13分,生管課阮姓課長,陳姓管理師兼報案人,防火管理人王男等多名員工陸續進入倉庫查看。記者劉星君/攝影
檢方透過監視器還原爆炸前55分鐘。記者劉星君/攝影
檢方透過監視器還原爆炸前55分鐘。記者劉星君/攝影
檢方透過監視器還原爆炸前55分鐘。記者劉星君/攝影
檢方透過監視器還原爆炸前55分鐘。記者劉星君/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