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陽F4」賣A書!3年狂撈68萬 供貨員身分曝光…坦承:想討好他們
▲明陽F4賣違禁品,3年狂撈68萬元,而背後供貨員竟是教導員及管理員。(圖/記者洪靖宜翻攝)
法務部矯正署明陽中學有教導員及管理員爲了方便管理收容學生,竟挾帶香菸、乳清高蛋白粉、黃色書刊給人稱「明陽F4」的4名學生,供他們在學生間轉售,坐牢期間一共獲利68萬餘元。案經檢方查獲,2日偵結依圖利罪起訴教導員及管理員。
據瞭解,「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及「明陽中學收容學生親友送入飲食注意事項」明文寫着香菸、乳清高蛋白粉及色情刊物等屬違禁品,但一名黃姓教導員及林姓管理員疑似爲討好「F4」,利用教導員及管理員進入學校戒護區免經檢查的漏洞,自2017年間至2019年2月間,以自行購買或代買、代爲轉交等方式,陸續將香菸、乳清高蛋白粉、色情書刊及青春痘藥膏等違禁品挾帶入校,並藏匿在與「F4」約定的藏匿之處供其取用。
▲黃、林2人將違禁品挾帶入校後,藏匿於飲水機底部,供「F4」拿取。(圖/記者洪靖宜翻攝)
「F4」在拿到物品後,再以200元、1000元、1900元不等的價錢在學生間販售,初估獲利高達68萬餘元。檢方事後於黃姓教導員所管理支庫房中查獲未開封香菸36包、已分裝香菸60支等違禁品及打火機、滅煙器3支,證據確鑿,法院也因此將黃、林2人裁定羈押,檢方2日偵結,並依圖利罪將2人起訴,另因2人以自白犯行,檢方建請法院減輕其刑並量處適當之刑。
▲明陽F4賣違禁品,3年狂撈68萬元。(圖/記者洪靖宜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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