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網遊坑殺女大學生案二審開庭:被害家屬盼維極刑

模擬網遊坑殺南京女大學生案二審開庭:被害家屬盼維極刑。圖爲被告洪嶠。(大象新聞)

大陸大象新聞報導,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二審26日在雲南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被害人李X月的父親李勝夫妻一早進入法院。李勝表示,希望維持一審原判,「證據確鑿,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判決,給女兒一個交代。」2022年7月7日,該案在雲南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主嫌軍事網路遊戲迷洪嶠,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被教唆動手行兇的男子張晨光、曹澤青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緩。

大象新聞報導,2020年7月,被害人李X月在男友洪嶠哄騙之下獨身前往雲南猛海縣,與此同時,受洪嶠指使的張晨光、曹澤青也前往猛海,二人在提前準備好行兇工具之後,將李X月誘騙至猛海縣普洱茶公園內將她殘忍殺害。

李X月失聯後,聯繫女兒未果的李勝在女兒男友洪嶠的陪伴下報警。就在家人朋友尋找李X月期間,洪嶠曾在朋友中散佈李X月拿走了他幾萬塊錢後,吵架離開的消息。

2020年8月4日,猛海縣警方通報,經縝密偵查,發現失聯女大學生李X月的男友洪嶠(24歲,江蘇南京人)等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3日,猛海警方會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將洪嶠、張晨光(男,21歲,江蘇宿遷人)、曹澤青(男,20歲,江蘇南京人)等犯罪嫌疑人抓獲,並於當日在猛海縣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X月屍體。

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嶠是軍事網路遊戲迷,遊說張晨光、曹澤青兩人相信他是國安人員,在南京合謀,指跟他發生細故的女友李X月是間諜,教唆張晨光、曹澤青前往猛海縣埋伏「制裁」,於7月9日晚再誘騙李X月玩尋人網遊爲由至該縣城郊外的山林中集合,張、曹兩被告趁機殺害被害人並埋屍。

2020年9月,猛海縣人民檢察院通報稱,該院2020年9月4日對犯罪嫌疑人洪嶠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批准逮捕;對犯罪嫌疑人曹澤青、張晨光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對犯罪嫌疑人祁X強以涉嫌盜竊罪批准逮捕。

2022年1月28日上午,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在雲南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2022年7月7日,該案在雲南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洪嶠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張晨光、曹澤青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緩。

一審判決後,該案三名被告洪嶠、張晨光、曹澤青均提起上訴。其中洪嶠提起了無罪上訴;張晨光、曹澤青提出一審判決過重。李勝表示,洪嶠一直否認自己的罪行,但是一審判決書寫得非常清楚,他是這起謀殺的策畫者。

李勝稱,被告洪嶠在公安偵查階段、檢察階段及法院階段都提出了要求精神鑑定的申請,但是均被駁回,公檢法都認爲,洪嶠的行爲,沒有表現出任何異常,「他在作案前經過四次的演練,這不是一個精神病能想像出來的行爲。」

大象新聞此前報導,李勝曾透露被告洪嶠父親曾給他打電話表示愧疚,洪嶠父親提出想拿高額的賠償金取得原諒,希望和李勝能夠見面,李勝果斷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