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詐騙猖獗「Meta就佔99.4%」 數發部:可考慮平臺連帶責任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邀數發部長黃彥男針對「我國打詐成效與防制」進行專題報告。(圖/記者楊絡懸攝)
記者楊絡懸/臺北報導
網路冒名詐騙猖獗,立委質疑社羣平臺佔詐騙廣告逾9成,是否考慮更強硬的手段,例如社羣業者也連帶賠償詐騙金額的一半?對此,數發部長黃彥男7日表示,如果民衆因社羣平臺遭受詐騙損失,立法院可以提修法,讓業者負擔連帶責任。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邀黃彥男就「我國打詐成效與防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民進黨立委蔡其昌表示,從「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30日統計資料發現,自99.4%詐騙廣告都來自在Meta系統,一家公司就能囊括這麼多詐騙事件,幾乎等同於Meta公司是「臺灣詐騙平臺的溫牀」,換言之,只要阻斷Meta源頭,就不會再發生詐騙事件。
「這恐怕不是找企業喝咖啡的問題。」蔡其昌指出,如果詐騙來源四散,需要逐一找平臺業者來溝通,那處理上就變得很複雜;但現在卻發現只有一家公司就佔了99.4%,「有沒有更強硬的方法,像是乾脆就視爲詐騙同夥,連民衆賺的辛苦錢都騙走,這種公司是不是要一併負責?或至少考慮平臺賠償詐騙金額的一半?」
對於有沒有更積極的手段阻止詐騙,黃彥男表示,社羣平臺是詐騙源頭,會引導民衆前往其他網頁或羣組;在「打詐專法」實施之前,只能道德勸說或喝咖啡找平臺業者聊聊,而隨着專法通過之後,因罰款最重可罰新臺幣1億元,相信應該對業者有一定的嚇阻效果。
至於是否需要進一步調整,黃彥男也說,如果民衆因社羣平臺而遭受詐騙損失,那麼立法院也可以考慮修法,讓平臺業者負擔連帶責任。就現況而言,數發部官員也說明,目前只要接獲到民衆通報詐騙廣告,都有在24小時之內就下架,未來也會溯源的追查。
另外,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也指出,仿冒名人的投資詐騙、一頁式網頁最嚴重,爲什麼無法立即網路下架,就連YouTube、TikTok平臺管道都有很多詐騙影片,何時源頭管理?《電子簽章法》通過後將何時要求平臺導入廣告實名制?
黃彥男說明,今年底就會實施廣告實名制,平臺業者包括Meta、Google等都在內部調整,如果不配合就會開罰,情節嚴重將可罰到1億元。也就是說,數發部除了利用AI打詐,也會進一步要求平臺業者實施廣告實名制,相信打詐子法實施後將可防止冒名詐騙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