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投項目推遲近一年 共同藥業未及時信披
本報記者 蘇浩 曹學平 北京報道
近期,有投資者對共同藥業(300966.SZ)募資項目提出質疑。
據瞭解,共同藥業是一家專業從事甾體藥物原料的研發、生產及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主要產品爲甾體藥物生產所需的起始物料和中間體。作爲國內甾體藥物頭部企業之一,共同藥業首發募資便計劃用於重點打造甾體藥物起始物料,即黃體酮及中間體BA(雙降醇)生產建設項目。
《中國經營報》記者查詢共同藥業招股書發現,上述項目預計實現投產時間爲2023年,但根據共同藥業披露的最新進展,共同藥業產能釋放進度比招股書中規劃的進度晚了近一年,且公司在此期間並未發佈公告披露相關項目的延期情況。
針對公司募資項目進展以及未披露延期情況的原因,本報記者日前向共同藥業方面致函採訪,其證券部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收到採訪函後會提交至相關負責人,但截至發稿,暫未收到公司方面進一步迴應。
項目延期遲遲未披
據共同藥業招股書,黃體酮及中間體BA生產建設項目由共同藥業的全資子公司共同生物建設實施,計劃總投資6億元,其中,建設投資(包括建築工程費、設備購置費、安裝工程費等)5.57億元,鋪底流動資金4311.21萬元。項目建成後能達到年產800噸BA、200噸黃體酮生產能力。
2022年11月,共同藥業還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計劃募集3.8億元用於上述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其中,黃體酮及中間體BA生產建設項目擬投入2.66億元,剩餘的1.14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從公司披露的生產規劃和預計產能來看,共同藥業預計2023年前完成基建工程、設備安裝調試,新員工培訓、生產準備等工作,實現生產基地的建成。並且,2023年便能實現投產,達到目標產能的40%,即320噸 BA、80噸黃體酮的生產能力。
但上述項目的實際進展與共同藥業投資計劃出現偏差。
在2022年年報中,共同藥業預計上述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卻顯示爲2023年7月31日。再到2023年8月28日,披露的《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中,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僅表述爲2023年。
2023年11月10日,在共同藥業發佈的投資者關係活動記錄表中,有投資者詢問募投項目的進展及產能釋放情況。對此,公司回覆稱:“目前募投項目建設處於收尾階段,年底前開始試生產;預計2024年募投項目產能將釋放40%—50%,2025年產能釋放將達到70%—80%,2026年產能釋放會達到90%以上。”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情況下,具體應該採取怎樣的信息披露方式及要求,證監會及交易所的規則中並無明確規定,但可以確定的是,有關部門對這一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均持肯定態度。
韓驍指出,根據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修訂)》第十二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董事會應當每半年度全面覈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進展情況,出具《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並披露。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際投資進度與投資計劃存在差異的,上市公司應當解釋具體原因。”
“可見,募投項目延期顯然屬於上市公司應該披露的信息。有關規範性文件中並未對不及時披露項目延期的行爲賦予具體的處罰標準,但近年來,有不少上市公司因這一原因遭到證監會處罰,例如,因募投項目延期事項未及時披露受到處罰的企業一般會被予以監管警示。”韓驍表示,結合此前發生過的部分案例可以看出,雖然部分企業未完全按照規定披露信息,但由於延遲披露時間較短,對投資者造成的損失較小,因此可以酌情不予處罰;但如果企業對項目情況遲遲不予披露,便會遭到處罰。
前腳公告後腳減持
除募投項目延期未披露進展外,共同藥業近期在股東減持上的“變臉”也讓投資者大跌眼鏡。
4月9日,有投資者在互動平臺問到:“公司股價已經完全失控,還有鉅額解禁,公司管理層會承諾不減持公司股份嗎?”對此,共同藥業回覆稱:“目前暫未收到相關股東的減持計劃通知。”
而就在公司回覆的次日,共同藥業發佈了《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及監事減持股份預披露公告》稱,共同藥業於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李明磊及監事蔣建軍出具的《關於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
其中,李明磊持有公司股份1537.10萬股,佔本公司總股本的13.33 %,擬自減持計劃發佈之日起15個交易日之後的三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20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1.73%。蔣建軍擬減持不超過39.79萬股,佔公司總股本0.35%。兩位高管的減持原因均爲自身資金需要。
共同藥業2022年年報顯示,李明磊在2008年進入共同藥業,2008年8月至2018年9月,其擔任宜城市共同藥業有限公司(共同藥業前身)銷售總監;2018年10月至今,任共同藥業董事、副總經理。
蔣建軍2006年加入共同藥業,2006年5月至2018年10月,歷任宜城市共同藥業有限公司會計、行政主管、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共同藥業監事會主席。
2022年4月6日,李明磊曾出具《關於不減持湖北共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其表示:“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內在價值的認可,促進公司長期、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維護廣大中小投資者利益,支持公司實現未來發展戰略,本人承諾:所持首發限售股自解除限售之日起的12個月內(即2022年4月09日起至2023年4月08日止)不減持。”彼時,李明磊持有共同藥業股份1537.1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3.33%。
(編輯:曹學平 審覈:童海華 校對:燕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