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男友手機追劇 正妹嚇傻了!被指侵女主角竟是「我媽」
在借給男友使用的手機裡發現指侵影片,小翎驚呆了,被害人竟然是自己的母親。(示意圖/Shutterstock)
陳姓男子與女友小翎(化名)交往10年,期間陳男常到小翎家藉助,得知小翎母親有服藥才能入睡的習慣,2018年9月某日凌晨,他將女友灌醉後,竟指侵女友母親得逞,還拿手機拍下過程,直到小翎用平板追劇時,打開手機連結網路,才發現男友是淫狼,憤而提告,一、二審均判刑3年8月。民事一審判賠小翎母100萬元,陳男不服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審理,小翎母親指控,陳男當天凌晨竟趁我服用藥物後,陷入昏睡及無意識的狀態下,偷偷潛入我房間指侵得逞,還拿女兒借他用的手機,偷錄指侵過程及我隱私部位,侵害我的性自主決定權及隱私權。
小翎母親泣訴,案發時陳男已經與小翎交往長達10年,竟罔顧我的信任,不僅犯後毫無悔意,甚至影射我誣陷他,迄今都沒有向我道歉,造成我身心極大痛苦,請求陳男損害賠償100萬元。
陳男則辯稱,並沒有指侵及偷拍小翎母親,因爲我與小翎母親的親屬間另有刑事案件糾紛,小翎與母親纔會一起誣陷我。
小翎作證時指出,案發前,陳男的手機壞掉,我就借他Phone手機,後來有一天我用IPAD追劇,請陳男打開手機讓我連Wi-Fi,打開後我就看到那個影片正在上傳,影片是存在陳男的LINE Keep裡面。
小翎說,我點進去後,看到影片中陳男躺在牀上,而場景是我媽媽的房間,當下午我就將影片傳到我手機的LINE。我有問陳男「這是不是你」,他先是一直不講話,否認,又說「爲何明知故問」,「我不是都知道了嗎」。最後陳男就說要用寫的,就寫在一張紙上,承認有「用手指用她」。
小翎表示,我追問陳男:「你知道我媽喝酒,我媽吃藥,所以你敢這麼做,對我來講骯髒,對你來講刺激的事,對吧?對吧?陳先生,講話。你承認了嗎?你承認你做的這些事嗎?」陳男則回:「我一直都承認啊」。
法官審酌,陳男罔顧小翎母親的信賴,利用其服用藥物致昏睡不能抗拒之際,而爲乘機性交行爲,嚴重侵害性自主決定權,還拿手機加竊錄性交過程及私密部位,戕害隱私權,使其身心受創且精神相當痛苦。
法官考量,陳男竊錄的不雅影像,僅保存於在小翎手機哩,並未予以散佈;陳男因家庭因素,未曾有過就學紀錄,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目前無法工作,併爲低收入戶,名下並無財產,日前依法判決,陳男應給付損害賠償60萬元爲適當。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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